解讀《云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云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云政發〔2017〕31號,以下簡稱《方案》),自2017年5月30日起實施。為了便于省直有關部門更好的理解該《方案》的相關內容,強化社會監督,促進工作落實,現就《方案》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十二五”以來,國家和我省將能耗強度下降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通過大力推進節能降耗促進經濟結構不斷調整優化,全省整體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省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十三五”全省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嚴峻、任務艱巨。為此,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5年)的通知》(云政發〔2016〕99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節能降耗與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7〕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和工作形勢,在省直有關部門提供基本素材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方案》,將國家下達我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州(市),提出了相應的工作措施。《方案》起草過程中,征求了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州(市)的意見,并認真進行了修改完善。《方案》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國家“十三五”節能減排總體部署要求,確保全面完成我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重要舉措,有助于各級人民政府更好地落實節能減排責任,進一步發揮政府在節能減排工作上的主導作用;有助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有助于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 二、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方案》指出:要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努力建設天更藍、地更綠、水更凈、空氣更清新的美麗云南,為努力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2297萬噸標準煤以內,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42%。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3.80萬噸、4.79萬噸、57.80萬噸、44.45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4.1%、12.9%、1.0%和1.0%。 (三)指標分解 1.能源消費強度目標 以各州(市)單位GDP能耗、人均能耗、人均GDP、“十二五”節能目標超額完成率等指標為依據,按照能效引領、用能權相對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把16個州(市)分為三類地區,將全省節能指標分解到各州(市)。 2.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 根據國家分解方法,按照云南省實際調整參數、權重等指標,綜合考慮各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能耗強度下降率、主體功能區定位、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等情況,對邊疆、民族、欠發達州(市)予以適當傾斜扶持,將云南省“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標1940萬噸標準煤分解到各州(市)。 3.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國家確定“十三五”期間云南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根據國家下達云南省的“十三五”4項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以各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基礎(國家核定),結合各地減排潛力來確定州(市)減排目標。 (四)工作措施
《方案》從11個方面明確了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措施和任務分工。一是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現代產業體系,持續優化能源結構。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提升工業、建筑、交通、商貿、農村、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用能設備的能效水平。三是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推進工業、移動源、生活源、農業污染物減排。四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五是實施節能、循環經濟、主要大氣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減排等重點工程。六是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推動互聯網與節能減排技術深度融合。七是完善節能減排的價格收費、財稅激勵、綠色金融等支持政策。八是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減排認證、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電力需求側管理,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九是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強化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評價考核。十是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十一是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推行綠色消費,強化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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