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等城鎮市政公用領域PPP合作的指導意見(2)
四、改革創新 (一)按照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推進市政公用行業體制改革。到2020年,實現城鎮市政公用企業改制成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市場主體。鼓勵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企業,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企業改革和重組,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城鎮市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事業單位應進行企業化改制,使其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將管理和監督等職責劃歸行業部門,實現作業與管理分離。鼓勵城市供水、燃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企業,通過資產兼并、企業重組,打破區域和行業等限制,形成專業化、規模化的企業集團,解決企業“小”“散”“弱”等問題,切實提高產業集中度。 (二)深化市政公用領域PPP創新工作,推動項目建設和運營。根據山地特色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結合城市基礎設施現狀和發展需求,創新項目建設運營方式。未有效落實全面實施PPP模式政策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相關預算支出。按“以城帶鎮、城鎮打捆、整縣推進、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整縣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按“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統籌處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整縣推進縣域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建設,鼓勵實行污水廠網一體化、垃圾收集處理一體化、規模化運營。積極探索道路、橋梁建設施工與養護管理一體化經營方式。探索政府利用沿線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城市軌道建設企業合作,實施“軌道交通+物業開發”的可持續發展方式。創新項目監管方式,鼓勵采用“互聯網+”、開發APP等方式實現項目建設運營全過程監管。 五、政策措施 (一)落實建設用地政策。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市政公用領域相關項目用地,經依法批準可以劃撥方式供應。支持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具體政策按照國家有關土地政策的規定執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且只有一個意向投資者的,可依法以協議方式供應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投資者、需要通過競爭方式確定項目投資者的,可在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擬定土地出讓方案的基礎上,將競爭確定投資者的環節和競爭確定用地者的環節合并進行。 (二)完善投融資服務政策。充分發揮縣級建設投資公司在市政公用行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的作用。進一步拓寬投資項目融資渠道,支持有收費機制和良好現金流的市政公用行業項目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產,提高運行效率。支持有償出讓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廣場、公共停車場、軌道交通場站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冠名權、廣告權、特許經營權,充分開發城鎮市政公用事業的潛在資源。支持有條件的市政公用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引導金融機構開發適合PPP項目的金融產品,提供貸款、發債、保險、租賃、擔保等綜合服務,在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在期限匹配、利率定價、償還方式等方面給予PPP項目差異化金融支持。 (三)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完善城鎮供水、燃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在履行政府定價程序基礎上,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公眾承受能力、項目運行和績效評價情況。充分論證項目收費定價機制,科學設計實施方案,充分體現“風險分擔、收益共享、激勵相容”的內涵特征。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征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準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并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征收標準應達到補償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完善垃圾處理收費辦法和收費方式。建立并完善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制度,收費標準原則上由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協商確定,合理確定并適時調整管廊有償使用費標準。 (四)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作用,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優先支持PPP項目,根據不同項目情況,以運營補貼作為財政性資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以安排前期費用獎勵予以支持,逐步減少政府參與建設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資本金投入和投資補助。加大對各類財政資金的整合力度,擴大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益,形成資金政策合力,優先支持民營資本參與的城鎮市政公用領域項目。鼓勵各級財政部門探索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參與城鎮市政公用領域PPP項目的有效方式,通過前期費用補助、以獎代補等手段,為項目規范實施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社會資本進入市政公用行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配合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金融等部門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規范市場秩序,穩定項目預期。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支持的PPP項目經費,積極申報國家PPP示范項目和示范城市。各市、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向社會公開推介項目,推動PPP示范項目加快落地實施。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關部門參加的城鎮市政公用領域PPP項目部門協調機制,負責統籌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和組織協調項目實施。各相關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對社會資本進入市政公用行業的管理和監督。及時研究確定市政公用行業項目的技術性標準和公共服務標準,提出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組織審查項目引資方案和協調項目實施中的具體問題。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市、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城鎮市政公用領域PPP項目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嚴格項目實施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項目后評價制度。建立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對PPP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切實維護公共利益。 (三)加強輿論宣傳。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做好城鎮市政公用領域PPP項目實施計劃、招投標要求、扶持政策等重要信息的發布工作,實現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努力擴大社會知曉范圍,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公平競爭。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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