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寧夏回族自治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2017年11月 第一章水污染防治基本形勢 一、環境質量狀況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2015年,全區地表水(黃河干流、支流和湖泊)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其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斷面(點位)占60.9%(含區控斷面),Ⅳ、Ⅴ類水質斷面(點位)分別占8.7%和13.0%,劣Ⅴ類占17.4%。 (一)黃河干流水質 2015年,黃河干流寧夏段全段保持Ⅲ類及以上良好水質,監測的6個斷面中,Ⅱ類水質斷面占50%,與2010年相比,Ⅱ類水質斷面比例提高了33.3%。 (二)黃河支流水質 2015年,全區黃河支流水質總體為中度污染,監測的5條支流共10個斷面中(含5個區控斷面),Ⅲ類及以上水質的斷面占60%,Ⅴ類水質斷面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均分別占到20%。 (三)重要湖泊濕地水質 2015年,全區重要湖泊濕地水質總體為中度污染,監測的7個沿黃重要湖泊濕地中,Ⅲ類水體所占比例為28.6%,Ⅳ-Ⅴ類水體所占比例為42.8%,劣Ⅴ類水體所占比例為28.6%,營養狀態處于中營養-中度富營養。 (四)飲用水水源水質 2015年,全區共監測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11個,其中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地9個,地表水型飲用水源地2個。監測的水源地中,因本底值高,吳忠市金積水源地錳,石嘴山市第四、第五水源地總硬度、硫酸鹽、氟化物,固原市何家灣水庫水源地硫酸鹽、氟化物和海子峽水庫水源地總氮等指標濃度存在超標現象,其余水源地水質均符合Ⅲ類標準要求。 二、廢水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5年全區廢水排放量為3.20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21.10萬噸,氨氮排放量為1.62萬噸。 (一)工業源 2015年,全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為1.64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6.81萬噸,氨氮排放量0.71萬噸。各行業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行業依次為:造紙與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食品制造業,4個行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區行業排放總量的81.53%。氨氮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行業依次為: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食品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醫藥制造業,排放量占全區行業排放總量的86.15%。 (二)城鎮生活源 2015年,全區城鎮生活源廢水排放總量1.56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04萬噸,氨氮排放量0.71萬噸。 (三)農業面源 2015年,全區農業面源污染主要來自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種植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0.19萬噸,其中,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9.94萬噸,水產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25萬噸。氨氮排放量為0.19萬噸,其中,種植業排放量為0.04萬噸,畜禽養殖業排放量為0.14萬噸,水產養殖業排放量為0.01萬噸。 (四)集中式治理設施 2015年,全區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不含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總量為8.85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5萬噸,氨氮排放量為0.005萬噸。 三、水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十二五”時期,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將水環境保護與治理作為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之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動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一)考核目標全面完成。2015年,列入國家考核的7個斷面均為Ⅲ類及以上良好水質,達到了《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水質考核目標要求。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21.10萬噸和1.62萬噸,較2010年分別下降12.11%和10.92%,完成了“十二五”國家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 (二)污染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截至2015年底,全區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34座,再生水廠14座,處理能力分別達到109.5萬立方米/年和46.5萬立方米/年。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73%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建成污染治理設施。深入推進農村污染防治,組織實施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等項目,在全國率先實現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覆蓋。 (三)突出的水環境問題得到初步解決。中衛市騰格里沙漠污染和隆德縣渝河跨界河流污染問題引起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關注,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及相關市、縣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排查、整改。積極爭取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8億元,全部用于兩市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經過治理,兩市突出的水環境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四)管理能力顯著提升。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確立了建設“美麗寧夏”奮斗目標和“生態優先”發展戰略。針對全區突出的水環境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領域重要文件,水環境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進程進一步加速。加強跨省區合作,與甘肅省協調溝通,簽訂了《甘寧兩省區跨界河流水污染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共同推進跨省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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