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發《2018年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節點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各有關單位: 根據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供銷合作總社六部委發布《關于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商務委《天津市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關于推進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現就推動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節點建設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逆向供應鏈節點建設為重點,通過三年時間,基本恢復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并實現轉型升級,完成天津市逆向物流體系基本框架建設。 二、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支持內容。一是重點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分揀加工中心建設項目;二是支持退役車用動力電池包回收加工利用項目;三是支持廢舊商品交易市場建設。對設備購置、場所改造發生的費用予以支持。 (二)支持標準。每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項目投資額最低為500萬元,不包括土地購置費用。 三、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是在本市注冊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息準確完整,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產權明晰,獨立核算,守法經營。 (二)申報項目建設周期及實際費用發生期間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報項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四、項目申報單位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如實編制《2018年度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節點建設項目資金申報書》(附件1),包括(表一)項目預申報表、(表二)項目基本情況、(表三)項目投資情況、(表四)項目審核情況。 (二)項目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兩年度征信紀錄、自籌資金出資能力證明、項目建設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項目可行性分析。 (三)其他單位賬戶存根(表五)(附件2)。 (四)項目投資明細表(表六)(附件3)(驗收時提供)。 (五)項目投資決算審計報告(驗收時提供)。 五、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由項目單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申報材料。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材料進行初審,于2月底前將初審報告報市商務委,市商務委在天津商務網上對項目申請情況予以公示。 (二)項目復核。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初審報告和項目材料進行復核。市商務委根據復核結果建立項目庫。 (三)專家評審。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四)項目驗收。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五)資金分配。市商務委根據資金預算和項目評審及驗收結果,制定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務網上予以公示。 (六)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委向市財政局送交商請撥付資金文件,市財政局按規定撥付資金。 六、監督檢查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對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資金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 市商務委流通處 聯系電話:58665971 傳真:58665839 郵箱:tj58665833@126.com 市財政局經建二處 聯系電話:23391879 |
相關文章
- 天津市排污許可證庫(截至2018年12月28日)2019-01-03
- 天津排污許可證庫(截至2019年1月4日)2019-01-21
- 天津市2019年重點建設、重點前期和重點儲備項目安排2019-05-09
- 《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2019-05-21
- 天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 889-2019)2019-07-16
- 《天津市環境保護企業“領跑者”制度實施辦法(試行)》2019-09-04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