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部門印發《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上海六部門印發《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交通委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文件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本市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原環保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相關要求,本市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 海 市 交 通 委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9月11日 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為深入推進本市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原環保部等六個部委局《關于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主要目標和預期效果 (一)基本思路 以“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奮斗目標,以綠色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大氣PM2.5和O3污染協同控制為核心,實施VOCs總量控制制度,大力推進VOCs污染源頭治理,有力提升清潔生產工藝,全面加強VOCs全過程控制和深度凈化,強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建立健全本市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全面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和政策支持保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綠色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國家“十三五”VOCs排放總量控制目標,重點推進石化、化工、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裝印刷、涂料和油墨生產、船舶制造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至2020年,重點行業排放總量較2015年削減50%以上。大力推進交通、建設、生活等領域的VOCs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1.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實施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和行業控制,遵循“控制總量、削減存量、減量替代”的原則,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未納入《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新建煉化項目一律不得建設。涉揮發性有機物的建設項目,實施VOCs排放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2018年起,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粘劑的新、改、擴建項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各企業集團負責實施) 2. 深化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 加快推進重點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能級提升,到2020年,完成金山地區新一輪環境綜合整治,完成吳涇工業區結構調整。持續推進104保留工業區塊產業結構優化和產業能級提升,進一步淘汰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企業。有序推進園區外企業向園區集中,完善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監管。通過全過程精細化管理,實施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推動行業改造升級。 深化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改造,到2020年,涂料、油墨行業基本完成從高VOCs含量產品向低VOCs含量產品的轉型升級;包裝印刷、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業和涉涂裝工藝的企業,使用的涂料、油墨等原輔料基本完成由高VOCs含量向低VOCs含量的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牽頭,相關區政府、華誼集團、上汽集團、高橋石化等企業集團公司負責實施) 3. 持續開展無證無照企業取締工作 結合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無證無照企業清理,促進產業升級和合理布局;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消防、安全、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違法建設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確保整改到位。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排查和取締責任。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牽頭,市安監局、市規土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負責實施) (二)加快實施工業源VOCs污染防治 4. 推廣使用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 工業行業全面推進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加快淘汰高揮發性溶劑生產使用,到2020年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集裝箱制造等重點行業推廣低揮發性產品。 (1)化工行業。推廣使用低(無)VOCs 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醫藥行業鼓勵使用低(無)VOCs 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溶劑;橡膠制品行業推廣使用新型偶聯劑、粘合劑等產品,推廣使用石蠟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烴油、煤焦油等助劑。 (2)集裝箱制造行業。鋼制集裝箱在整箱打砂、箱內涂裝、箱外涂裝、底架涂裝和木地板涂裝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高固體分、粉末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2018年全面完成。 (3)汽車制造行業。推進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汽車零部件制造等領域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整車制造企業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汽車零部件推行綠色供應鏈采購。到2020年,汽車零部件制造行業VOCs排放量相對于2017年削減30%以上。 (4)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業。大力推廣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涂料和膠粘劑,到2018年底前,根據《家具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1059-2017),全面使用低揮發性涂料和膠粘劑。 (5)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應用,倡導綠色包裝。大力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無)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無)VOCs含量的膠粘劑、清洗劑、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到2018年底前,低(無)VOCs含量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70%。到2019年,全面完成。 (6)船舶制造和維修行業。到2018年,機艙內部、上建內部水性涂料或高固體分涂料使用比例達到70%以上;鋼材預處理階段鼓勵采用水性車間底漆等。 (7)工程機械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試點推行水性涂料。到2019年,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達30%以上。 (8)鋼結構制造行業。大力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試點推行水性涂料。到2019年,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 (9)其他行業。積極推進金屬制品、交通設備、電子元件制造、家用電器制造等行業推廣低VOCs含量涂料產品。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新聞出版局牽頭,相關區政府、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5. 深化工業企業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 (1) 石化行業 深入推進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合成樹脂、合成橡膠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2017年底前,石油煉制企業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完成VOCs治理工作。 優化生產工藝。采取密閉生產工藝,推廣使用無泄漏、低泄漏設備。石化行業加快超期服役生產裝置的升級改造,加快實施VOCs回收技術改造,鼓勵延遲焦化裝置采用密閉除焦技術改造,推廣采用密閉脫水、脫氣、摻混等工藝。 全面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點加強攪拌器、泵、壓縮機等動密封點,以及低點導淋、取樣口、高點放空、液位計、儀表連接件等靜密封點的泄漏管理。 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采用固定頂罐的應安裝頂空聯通置換油氣回收裝置;有機液體裝卸必須采取全密閉底部裝載、頂部浸沒式裝載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腦油、煤油等高揮發性有機液體裝卸過程采取高效油氣回收措施,使用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 強化廢水處理系統等逸散廢氣收集治理,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過程中的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曝氣池、氣浮池、濃縮池等高濃度VOCs 逸散環節應采用密閉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難以利用的應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在生化池等低濃度VOCs逸散環節需采用密閉工藝,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禁止稀釋排放。 加強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工藝弛放氣、酸性水罐工藝尾氣、氧化尾氣、重整催化劑再生尾氣等工藝廢氣優先回收利用,難以利用的,應送火炬系統處理,或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氧化尾氣、重整催化劑再生尾氣等含低濃度VOCs的工藝廢氣需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原則上禁止僅采用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處理非水溶性VOCs廢氣。廢氣排放滿足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要求。 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制定開停車、檢維修、生產異常等非正常工況的操作規程和污染控制措施,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嚴禁直接排放,有火炬系統的,送入火炬系統處理,禁止熄滅火炬長明燈;無火炬系統的,應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處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強操作管理,減少非計劃停車及事故工況發生頻次;對事故工況,企業應開展事后評估并及時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應做好檢維修記錄,并及時向社會公開非正常工況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相關區政府、上海化工區,上海石化、高橋石化、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2) 化工行業 加大醫藥、煤化工、橡膠制品、涂料、油墨、膠粘劑、染料、化學助劑(塑料助劑和橡膠助劑)、日用化工等化工行業VOCs治理力度。 優化生產工藝方案。醫藥行業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術開發推廣;橡膠制品行業推廣采用串聯法混煉、常壓連續脫硫工藝。 參照石化行業VOCs 治理任務要求,全面推進化工企業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源項整治。化工行業全面實施LDAR。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治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相關區政府、上海化工區,華誼集團等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3) 工業涂裝 全面推進集裝箱、汽車、木質家具、船舶、工程機械、鋼結構、卷材等制造行業工業涂裝VOCs排放控制,加強其他交通設備、電子、家用電器制造等行業工業涂裝VOCs排放控制。到2020年,全市工業涂裝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50%以上。 集裝箱制造行業。對一次打砂工序,推廣采用輥涂涂裝工藝;加強有機廢氣收集與處理,并配套建設吸附回收、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企業VOCs綜合去除率達到80%以上。 汽車制造行業。推進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汽車零部件制造等領域VOCs排放控制。配套使用“三涂一烘”“兩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緊湊型涂裝工藝;推廣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工藝,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配置密閉收集系統,整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車制造企業不低于80%;對噴漆廢氣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對烘干廢氣建設燃燒等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木質家具制造行業。在平面板式木質家具制造領域,推廣使用自動噴涂或輥涂等先進工藝技術。加強廢氣分類收集與處理,有機廢氣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船舶制造行業。船舶制造行業涂裝作業實現密閉噴涂施工,到2020年達到65%以上;船舶維修行業涂裝作業實現移動式涂裝,到2020年達到60%以上;推廣使用高壓無氣噴涂、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技術;推進綠色造船新工藝,提高建造精度,減少涂層破損,將涂裝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裝階段。 工程機械制造行業。積極采用自動噴涂、靜電噴涂等先進涂裝技術。加強有機廢氣收集與治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鋼結構制造行業。大力推廣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等涂裝技術,限制空氣噴涂使用。禁止(逐步淘汰)鋼結構露天噴涂,推進鋼結構制造企業在車間內作業。建設廢氣收集與治理裝置。 卷材制造行業。全面推廣使用機械化自動輥涂技術;加強烘烤廢氣收集,收集率達到90%以上,配套建設燃燒等高效治理措施。實現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相關區政府、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4) 包裝印刷行業 推廣使用綠色先進生產工藝、設備,在塑料軟包裝、紙制品包裝等,推廣使用柔印等低(無)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在塑料軟包裝領域,推廣應用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密閉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達到70%以上。對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收集的廢氣要采取吸附回收、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局牽頭,相關區政府、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5) 其他工業行業 電子行業加強溶劑清洗、光刻、涂膠、涂裝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業重點加強鞋面拼接、成型、組底、噴漆、發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 排放治理;紡織印染行業重點加強化纖紡絲、熱定型、涂層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業重點加強干燥、涂膠、熱壓過程VOCs排放治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相關區政府、相關企業負責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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