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電鍍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時間:2016-01-08 13:55來源:工信部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次
電鍍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
電鍍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電鍍行業規范管理工作,促進全國電鍍行業加快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根據《電鍍行業規范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6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電鍍企業規范公告申報的審查及規范公告管理工作,對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推薦的申報材料復核、查驗,對符合規范條件的電鍍企業名單進行公告,并動態管理公告名單。對主動申報并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規范公告的企業,可作為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支持的基礎性依據。
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電鍍企業規范公告申報的受理、初審及材料匯總報送工作,監督檢查企業執行規范條件保持情況,并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做好申報企業的現場查驗工作。
第四條 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在本地區電鍍企業規范公告實施工作中,可結合本地產業實際情況及相關產業政策,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電鍍行業規范條件》,制定更高要求的地方規范條件或實施細則,并據此開展對本地區企業規范公告申報的審核工作。
第二章 申報及審核程序
第五條 申報規范公告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內部車間以具備法人資格的上一級單位提出申請);
(二)布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
(三)無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四)企業自查符合《電鍍行業規范條件》要求;
(五)申請之日前2年內無生產安全事故,無環境污染事故。
第六條 申報規范公告的電鍍企業應登錄“電鍍企業規范公告申報平臺”(zr.zgbmcl.com),網上填報相關材料;同時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提出規范公告申請并按照要求提交《電鍍企業(電鍍集中區)規范公告申報書》(見附件)。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電鍍企業(電鍍集中區)規范公告申報書》包含以下材料:
(一)企業(集中區)基本信息表;
(二)企業(集中區)規范公告申請表;
(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五)企業有毒有害崗位人員職業病體檢證明;
(六)2014年12月31日后新(擴)建電鍍項目須提供項目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文件復印件;
(七)其他證明文件(如能源審計報告、環境監測報告等)。
第八條 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電鍍企業規范公告申報的受理、初審、復核、現場查驗、材料上報工作。經對申報資料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電鍍行業規范公告條件的企業,應將企業的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于每年6月30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九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規范公告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形成審查報告,審查內容包括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代表性的核查,對申報材料存有質疑的,可以在省級工業主管部門的配合下對申報企業有關情況提出質詢、提交補充證據要求或進行現場查驗。審查機構對審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公正性負責。對審查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審查機構應將審查情況反饋企業,企業可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述。
第三章 規范公告管理
第十條 經審查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以公告形式予以發布。
第十一條 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按照規范條件每兩年開展一次自查,于當年3月31日前登錄“電鍍企業規范公告申報平臺”報送上一年度規范符合性基本材料,并形成自查報告,于4月30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省級工業主管部門。省級工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電鍍行業協會對已通過公告的企業保持規范條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查企業自查報告。當年6月30日前將上年度監督檢查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自查報告是監督檢查企業保持規范條件符合情況的重要依據,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上年度生產經營情況;
(二)法人代表、股權或資本金、資質、主要產品品種及生產能力等變更情況;
(三)企業上年度生產經營與《電鍍行業規范條件》各條款符合情況。
第十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視情況開展抽查, 列入公告的企業應主動做好備查工作并接受各級工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正在申報規范公告企業和已公告企業應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其有違反規范條件的,可向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舉報或投訴。
第十四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公告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經確認后將撤銷企業規范公告資格。
(一)不能執行《電鍍行業規范條件》規定;
(二)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
(三)拒不接受監督檢查;
(四)有重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要求行為;
(五)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工業和信息化部擬撤銷規范公告資格的企業,應提前告知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并聽取企業的陳述和申辯,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的陳述和申辯進行論證后,決定是否撤銷規范公告資格。被撤銷規范公告資格的企業在2年內不得申報規范公告。
第十五條 新(擴)建企業(集中區)正式投產運營一年內正式申請規范公告。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除外)所有電鍍企業(含專業電鍍廠、各企業中的電鍍和熱浸鍍車間、熱浸鍍企業)及電鍍集中區。
第十七條 受理規范公告申報不得向申請企業收取費用。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電鍍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
|
相關文章
- 《電鍍行業規范條件》2015-07-15
-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電鍍工業(征求意見稿)》2017-06-29
- 環保部: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電鍍工業/化肥工業2017-11-15
- 生態環境部:《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HJ 984—2018)2018-12-06
-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鍍工業》(HJ 985-2018)(2019-03-01實施)2018-12-13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9-09
推薦文章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政策法規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