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發布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生態修復 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生態修復、城市修補”是指用再生態的理念,修復城市中被破壞的自然環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用更新織補的理念,拆除違章建筑,修復城市設施、空間環境、景觀風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以下簡稱“雙修”)是治理“城市病”、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大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效途徑,是城市轉型發展的重要標志。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經國務院同意,現對加強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將“雙修”作為城市發展建設的主要任務,抓緊治理城市病,抓緊補齊城市短板,抓緊推進生態建設,著力完善城市功能,著力改善環境質量,著力塑造風貌特色,努力打造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避免“邊修邊破壞” 2.基本原則 ——政府統籌,共同推進。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統籌謀劃,完善政策,整合相關規劃、計劃、資金,充分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工作。 ——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根據城市生態狀況、環境質量、建設階段、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任務、目標和方案,近遠期結合,逐步實施。 ——保護優先,科學推進。尊重自然和城市發展規律,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和自然資源的保護,防止建設性破壞,避免“邊修邊破壞”。 ——以人為本,有效推進。堅持以人民為核心的發展理念,以增加人民福祉為目的,著重開展問題集中、社會關注、生態敏感地區和地段的修補修復。 3.主要任務目標 2017年,各城市全面啟動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力爭完成重要區域、地段、街道的規劃設計,開始制定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實施計劃,推進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項目。 2020年,城市雙修工作在全國各市、縣全面推開。通過開展城市雙修,使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城市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與修復,城市功能和景觀風貌明顯改善。 2030年,全國城市雙修工作要取得顯著成效,實現城市向內涵集約發展方式的轉變,建成一批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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