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環評存定數 地方環境立法加快
時間:2014-09-23 14:21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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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環保法》雖已問世,但是,環保領域的政策法制推進工作似乎才剛開始。
昨日(9月22日),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在2014年全國環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討會上強調,各級環保部門要以實施新《環保法》為抓手,加緊制度創新,推動國家綠色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
針對社會廣為關注的政策環評,潘岳指出,能不能通過政策環評、規劃環評,實現城鎮化更科學規劃和更合理布局?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推進政策環評、規劃環評,總體方向是對的,可以把一些可能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沒有實施之前就進行改正,不過結合以往的經驗來看,不應對此期望過高。
加快地方環境立法
一直以來,統一監管、獨立執法,被認為是推進環保工作的重要舉措。
今年2月,針對中央提出的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要求,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主要任務中強調,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
潘岳介紹,由于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等因素,目前環保部門在實行統一監管上存在較大困難。要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機制,積極主動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政府的支持,并試行落實職責的聯合機制,為體制改革奠定基礎。
據了解,今年9月,環保部正在就《環境保護監管職責和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意見征求稿)征求意見,旨在落實環保監管職責,依法追究環境行政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有助于環境監管部門在加大執法力度同時做到公平公正、證據確鑿、程序合法。
此外,在法制建設方面,地方性的環境立法工作或將快速推進。
潘岳指出,新《環保法》明確授權地方立法可以針對按日計罰的適用范圍作出補充規定,正在修訂的《立法法》草案將地方立法權擴大到設區的市級城市。各地環保部門特別是有地方立法權的環保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限,加快地方相關環境立法,以保障新《環保法》的有效實施。
政策環評列入研討課題
潘岳介紹,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常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諸多新問題。本次政策法制研討會,就是要提出系列重大問題供大家討論,通過討論交流,推動環保領域的改革創新,在環保政策法制方面理出思路。
為此,他提出了包括對新型環境污染問題是否有預研預判和應對策略、能否通過政策環評、規劃環評,實現城鎮化更科學規劃和更合理布局等九個研討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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