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環境保護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全球環保研究網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人民法院環境保護行政案件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趙大光介紹了相關情況并回答了記者的提問。據介紹,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過新聞通氣會的方式發布環保行政案例。 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福建省晉江市環保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于2012年7月5日現場檢查發現泉州弘盛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盛公司)在從事石材加工生產過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和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合格)而投入生產情形,遂于同年7月2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公司停止生產并罰款人民幣6萬元。 弘盛公司認為市環保局向其核發過《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明確其建設項目的污水排放已達到零排放標準,符合項目環境保護的要求,應視同驗收合格,遂申請行政復議。泉州市環保局復議后,決定維持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弘盛公司仍不服,以市環保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晉江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維持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弘盛公司上訴后,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除了上述案例外,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例還包括,佛山市三英精細材料有限公司訴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環保行政處罰案,動感酒吧訴武威市涼州區環保局環保行政命令案,海麗國際高爾夫球場有限公司訴國家海洋局環保行政處罰案,盧紅等204人訴杭州市蕭山區環保局環保行政許可案,君寧機械廠訴六安市金安區環保局環保行政處罰案,蘇耀華訴廣東省博羅縣人民政府劃定禁養區范圍通告案,夢達馳汽車系統(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訴蘇州工業園區環保局環保行政處罰案等。 通過審判維護執法權威 據介紹,發布的十大案例中,佛山市環保行政處罰案等8起案件,相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盧紅等訴蕭山區環保局行政許可案等兩起案件,相關行政部門因違反法定程序,損害當事人的知情權、表達權等權利,被判敗訴。 趙大光說,近些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日漸突出,環境狀況日益惡化。人民法院通過行政審判,確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很好地維護了行政執法的權威,同時對相關排污企業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趙大光同時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機關,為了加快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惜違反行政程序超常規審批某些建設項目,有的甚至以犧牲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為代價,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環境保護部門只有嚴格依法依規,按程序辦事,才能真正促進城市環境改善和社會和諧安寧。 (原標題:高法發布環保行政案十大案例 通過審判確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合法性) |
相關文章
- 一圖讀懂《大運河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專項規劃》2020-10-14
- 國新辦舉行“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2020-10-22
- 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談 “十四五”環境保護發力點2021-01-04
- 一圖讀懂《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2021-11-11
- 《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答記者問2021-11-11
- 媒體感謝信-全球環保研究網-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2023-05-15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