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聯網創新北京霧霾治理模式(3)
能源互聯網創新霧霾治理模式 2016年2月,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分聯合發布的《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文件將“互聯網+”智慧能源簡稱為能源互聯網,強調它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 該文件提供的思路有兩方面可以有效借鑒到北京的霧霾治理工作中。其一是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運行新模式。充分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城市、景區、高速公路等區域因地制宜建設新能源充放電站等基礎設施,提供電動汽車充放電、換電等業務,實現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的協同優化運行。其二是培育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市場模式。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支持風電、光伏、水電等綠色低碳能源與電力用戶之間實現直接交易。挖掘綠色能源的環保效益,打造相應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綠色能源套餐。培育第三方運維、點對點能源服務等綠色能源生產、消費和交易新業態。 2016年7月下旬,國家能源局發布國能科技[2016]200號文件《關于組織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的通知》。文件指出,能源互聯網試點要“充分利用能源互聯網的可再生資源和通信功能,充分借鑒互聯網思維”,這可以概括為三個核心要素:可再生能源、通信功能、互聯網思維。文件提出了基于電動汽車、靈活性資源、智慧用能、綠色能源靈活交易、行業融合等五種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的典型創新模式。基于綠色能源靈活交易的試點示范可以包括這樣一些創新: 綠色能源的靈活自主平衡交易,實現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儲能主體,依托配電網和互聯網交易平臺,實現與個人、家庭級各類微小用能主體間的點對點實時自主交易。探索開展綠色能源認證、綠色貨幣、綠色證書等綠色能源新型商業模式。開展分布式光伏直供負荷試點,在商業電價較高地區,積極開展分布式電源微平衡交易試點,探索分布式光伏直供工商業或電動汽車機制,實現光伏發電“自發自用、余量交易”。 基于綠色能源靈活交易的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充分體現了可再生能源、通信和互聯網思維等三個要素,而且把以分布式光伏為主體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與電動汽車協同發展將是北京治理霧霾產生重大效果。 按目前計劃,北京市2020年保有40萬輛電動汽車,年用電量估計約12億千瓦時電量。北京地區安裝100萬千瓦的光伏就可以產生這么多的電量。通過綠色能源靈活交易體系和新能源+電動汽車運行新模式,實現電動汽車所用增量電量均來自可再生能源,實現電動汽車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促進北京的霧霾治理。 如果在2030年或稍后的將來,北京市有500萬輛電動汽車,則需要大約1300萬千瓦的光伏為其提供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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