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全文】(3)
(五)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焚燒和填埋無害化處理水平。 針對日益增長的城鄉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蘇南、蘇中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全量焚燒,蘇北地區以焚燒為主、衛生填埋為輔”的原則,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和衛生填埋場建設,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無害化處理能力。倡導“綠色焚燒”理念,優化技術工藝,有效解決焚燒煙氣和飛灰、滲瀝液等處理問題,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加強焚燒和填埋設施日常運營監管,定期開展處理設施污染排放物的監測,并向社會公示主要污染物監測結果。(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國土廳、財政廳等) (六)有效處理餐廚廢棄物。 根據城市規模、人口分布、餐廚廢棄物產生量,兼顧區域統籌,合理布局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統籌考慮產生源分布和運輸半徑,以規模化、集中式處理為主,相對集中、就地處理為輔,實現集中與就地處理的有效結合。加快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采用國內相對成熟的技術工藝,有條件的城市可與城市糞便、污泥、廚余垃圾等實施協同處置。通過政府引導、統一收運、定點處置等辦法,建立餐廚廢棄物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和資源化利用的機制。開展餐廚廢棄物非法處置行為整治,加強食用油經營銷售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等行為,防止“地溝油”回流餐桌。(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環保廳、農委、商務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等) (七)集中處理建筑垃圾。 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成品住宅,減少裝潢垃圾產生量。結合城市建設、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確定裝潢垃圾、工程渣土、拆遷廢料和建筑泥漿等建筑垃圾的規范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方案。加快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實行裝潢垃圾源頭分類,杜絕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混入裝潢垃圾,實現裝潢垃圾和拆遷廢料資源化利用。合理布局渣土調劑堆放場,分別按照“先調劑、后堆放”和“先沉淀、后消納”的思路,實現渣土和建筑泥漿減量化、規范化處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和使用標準,積極鼓勵綜合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產品,將符合條件的再利用產品列入推薦使用的綠色建材目錄和政府綠色采購目錄,并優先使用。(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國土廳、經信委、質量技術監督局等) (八)相對集中處理園林綠化垃圾和其他有機易腐垃圾。 城市綠化養護以及公園綠地、風景名勝區產生的枝葉、樹木等有機垃圾實施集中分類處理。根據園林綠化垃圾產生量,合理建設就地處置或適度集中的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設施,實施粉碎處理后,用于公園綠地裸露土地覆蓋和肥料等用途。推進有條件的農貿市場、果品批發市場、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和大型企業等有機易腐垃圾產生量較大的單位自行建設相對集中的處理設施,減輕生活垃圾焚燒和衛生填埋設施處置壓力。(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委、經信委、商務廳、教育廳、工商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九)規范處理有害垃圾。 實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類投放,有害的燈管、家用化學品、電池以及廢棄藥品等家庭源危險廢物由城管部門收集集中,環保部門推進家庭源危險廢物第三方處置能力建設,并加強監管,財政部門予以資金支持。加強有害垃圾貯存、二次分揀、集中運輸和規范處置的指導和監管,強化有害垃圾運輸單位和處理企業協調,合理布局有害垃圾處置設施,提高有害垃圾規范化處理水平。(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交通運輸廳等) (十)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強化產品制造企業與銷售企業的產品及包裝物回收再利用責任,通過“以舊換新”、“押金退換”等方式,利用現有物流體系,探索開展廢棄電子產品、包裝物等再生資源品種逆向物流體系建設。優化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整合規范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范城市收舊行為,鼓勵實施企業化運作,促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兩網融合”。建設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場,鼓勵在收集、分揀、轉運、處理等環節融合發展,構建從垃圾分類到回收利用的完整產業鏈,提高處理企業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經信委、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等) (十一)推進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垃圾源頭減量。 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厲行節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減少產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產生量。推行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有效減少家庭廚余垃圾產生量。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限制賓館、餐飲等服務性行業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飲服務行業倡導節約文明用餐,減少餐廚廢棄物產生量。(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發改委、商務廳、經信委、工商局、旅游局、食品藥品監督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二)全面提高全民參與意識。 加大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提高城鄉居民環境意識。加強中小學環保科普教育,開展垃圾分類和治理知識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志愿服務等公益活動,建立生活垃圾處理宣傳教育基地,提高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公眾參與度。加強新聞媒體宣傳,積極營造有利于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的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宣傳部、團省委、教育廳、婦聯、新聞出版廣電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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