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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電力競價交易漸趨理性
時間:2017-04-12 18:52來源:www.bbm3k.cn 作者:能源報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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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截至目前,廣東省今年已開展三輪月度電量集中競價交易。2月、3月電力競價接連爆出-0.1455元/千瓦時和-0.18945元/千瓦時的統一出清價差,為了爭奪電量,供應側降價幅度已近極限。而在3月28日,4月月度集中競價結束后,統一出清價差鎖定在-0.1015元/千瓦時,前兩輪的“慘烈”競爭態勢終于有所緩和,報價逐漸趨于理性。
作為首個開展月度電量集中競價交易的省份,廣東省在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中走在了前列。但由于電力市場供大于求,廣東省月度電量集中競價交易開展以來,長時間處于供應側積極主動、需求側熱情不高的局面,而且隨著火電行業經營壓力逐漸增大,供應側的價格競爭愈發激烈。
截至目前,廣東省今年已開展三輪月度電量集中競價交易。2月、3月電力競價接連爆出-0.1455元/千瓦時和-0.18945元/千瓦時的統一出清價差,為了爭奪電量,供應側降價幅度已近極限。而在3月28日,4月月度集中競價結束后,統一出清價差鎖定在-0.1015元/千瓦時,前兩輪的“慘烈”競爭態勢終于有所緩和,報價逐漸趨于理性。
交易規則幾經修改
今年1月17日,南方能監局、廣東省經信委和廣東省發改委聯合印發了《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1月20日,廣東省今年首輪競價交易也依照這一“新規則”展開,但其競價結果卻出乎行業內預料。根據競價交易結果,成交供應方平均申報價差-0.389元/千瓦時,結合廣東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申報電價僅約0.06元/千瓦時,遠遠無法覆蓋發電成本,供應方報價非理性程度可見一斑。
《規則》的主要變化之一在于出清方式的改變。此前,廣東省電力競價中長期交易采取的是價差返還出清機制,供需雙方在完成報價并各自成交后,每個價差對產生的價差將按比例重新分配給供需雙方。據了解,最終成交的價差有75%會返還給發電企業,25%返還給用戶、售電公司。“這主要是為了通過博弈,激勵雙方報價逐漸趨于合理區間。”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舉例來說,如果為了爭取電量,需求側只報天花板價,或者供應方只報地板價,其最終獲得的收益很有限,甚至會虧損。”
據了解,返還系數在2016年6月后調整為50%。“對發電企業而言,由于返還比例減少,一味報低價保電量的策略變得越來越不保險。”某電廠市場營銷負責人表示,“返還系數調整后的幾輪競價交易,供需雙方申報價差已經開始向中間靠攏,有逐漸趨穩的態勢。”
《規則》出臺后,價差返還出清機制被統一邊際出清方式取代。具體操作上,統一出清價差由供需雙方邊際成交申報價差的算術平均值確定。原則上,供、需邊際成交申報價差分別等于供應方最高成交申報價差和需求方最低成交申報價差。
“統一邊際出清機制的初衷在于抑制供需雙方的博弈,希望統一邊際價格盡可能地反映真實的供需情況和商品價值。”上述業內人士稱。事實上,由于最終出清價格僅由邊際報價決定,而成交順序則按照報價高低,低價供應方和高價需求方可以優先成交。在首輪競價供需比大于21的局面下,非理性報價的情況在第二輪競價中加劇,博弈也并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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