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計劃2018-2020年新增公共充電樁12000臺(《實施方案》全文)
關于印發《天津市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我們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 ·天津市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docx 天津市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 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重要保障,是完善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體系、促進城市綠色發展、推動美麗天津建設的重要舉措。為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及《天津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2018-2020年)》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現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能源戰略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戰略,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機遇,堅持問題導向,以改善空氣環境為目標,不斷提升充電保障能力,規范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形成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相適應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二、工作目標 積極落實《天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16-2020年)》,堅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為最終方向,緊密結合不同領域、不同類型新能源車輛的特點和充電需求,按照適度超前原則,遵循“快慢結合”的技術導向,科學把握發展節奏,分類有序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到2020年,在中心市區,環市四區和濱海新區的建成區,建設全面覆蓋、密度較高的充電服務網絡,基本建成平均服務半徑為0.9公里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在環市四區和濱海新區的其他區域、其他五區建成區建設布局均衡、適當集中的充電服務網絡,基本建成平均服務半徑為3公里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在靜海、寶坻、武清、寧河、薊州區五區的其他區域形成分級明確、適當預留的充電服務網絡,基本建成平均服務半徑為5公里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在2017年底已經建成運營8000臺的基礎上,2018-2020三年間,全市新增公共充電樁12000臺,總數達到20000臺。 三、 重點任務 (一)全面推進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協調推動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開展居民報樁綠色通道業務,制定并落實我市新建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標準。積極探索分時共享、移動補電等多種形式的建設運營模式。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采取多種形式,每年推動一批老舊居民小區公共充電樁建設,緩解充電難問題。 (二)加快公交場站充電設施建設 按照《天津市2018-2020年新能源公交車更新實施方案》要求,各區政府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公交場站建設,對于轄區內公交場站充電設施建設加大綜合協調力度。各級規劃和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全力支持公交場站充電設施建設,確保2020年前我市建成區內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輛。 (三)推進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 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加快推進我市單位內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通知》(津發改工業〔2017〕914號)要求,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與國有企業要做好示范帶頭作用,統籌考慮公務用車和職工應用新能源汽車需求,按照“統籌規劃、適度超前、經濟適用,快慢結合”的建設思路,加快推進內部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支持將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對外開放,滿足社會公眾充電需求。 (四)加快推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規〔2015〕199號)要求,新建各類建筑物要按照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按比例強制配建充電設施,已建各類建筑物也要按照需求,開展充電設施配建活動。鼓勵在已有各類建筑物、公共停車場與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加氣站配建公共快充設施,在物流集散地及公共停車場建設集中式快速充電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推動 各區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把國家及我市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規定和任務要求抓實、抓細、抓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部門職責,加強綜合協調,積極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各區政府要加強領導,落實屬地責任,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監督考核。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積極開展協調工作,為建設運營企業提供便利條件。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支持企業的建設運營,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實 各區要加強對轄區內充電基礎設施狀況的梳理分析,按照市發展改革委制定的年度建設目標計劃,以需求為導向,科學研究制定年度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加強統籌協調和推動,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三)完善制度,加強考核。 每季度末,各區將充電設施建設情況報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對相關工作進行督察考核,對推動工作得力、提前完成目標任務區予以宣傳、表彰;對完成目標任務進度滯后、組織推動不力的區予以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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