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8-2020年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2)
(五)創新模式,倡導第三方治理 針對當前餐飲服務單位因專業性不足導致廢氣凈化設備安裝設計不合理、清洗維護不到位、廢氣排放不穩定達標等情況,倡導、鼓勵各餐飲服務單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開展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委托具備專業清洗能力的第三方定期清洗維護凈化設備和集排油煙管道。 1.倡導開展餐飲業廢氣第三方治理。以餐飲業廢氣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及《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環規財函〔2017〕172號)文件精神,各區積極推動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第三方治理服務的工作模式,倡導餐飲服務單位選擇第三方治理服務,推動轄區升級改造工程實施,整體提高餐飲行業管理水平。 2.引導第三方規范化治理。各區引導第三方治理單位參照相關技術要求,提供具有三項污染物處理能力的凈化設備,定期開展清洗運維,并按合同履行相應責任。對餐飲服務單位反映強烈、群眾投訴舉報問題突出的第三方單位可適時進行約談,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曝光。 (六)提升能力,開展餐飲業廢氣環境監測 1.加強餐飲業廢氣監測。各區要組織加快餐飲業廢氣全組分監測能力建設,配備油煙、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監測儀器,申請資質能力認證擴項,組織人員技術培訓,全面加強餐飲業廢氣監測能力;積極開展監察監測聯動執法,以“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重點,開展不少于升級改造工程任務量10%的廢氣排放抽測。 2.強化第三方監測機構監管。嚴格落實《北京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京辦字〔2018〕8號),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各區按規定做好第三方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自2019年起,對由各區委托開展的第三方監測,逐年開展不少于5%的同步質控抽測。 (七)科技支撐,提升餐飲行業科技水平。積極推進餐飲業廢氣凈化技術、監測設備研發項目,開展餐飲行業生態環境關鍵技術攻關,加速餐飲業廢氣治理、監管科技成果應用。加強餐飲業治理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市、區、企業三級在線監控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進市級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平臺建設;各區優先構建轄區運行狀態監控平臺,以“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重點,逐步擴大監控平臺覆蓋范圍,強化數據分析,為監管決策提供支撐,并實現與市級監控平臺聯網;企業按照《標準》要求安裝具有運行狀態監控、報警、記錄和查詢功能的廢氣凈化設備。 (八)落實責任,建立督查工作機制。將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之一,納入大氣污染防治督查體系,促進屬地政府“組織改造”“督促進度”“運維監管”等主體監管責任落實;重點督查各鄉鎮(街道)臺賬建立,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任務目標完成等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2019年2月底前,各區完成轄區基礎臺賬對接、排查核實等工作,形成轄區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對餐飲投訴舉報案件整治情況進行排查,對排查中發現仍未治理到位的,依法嚴處,并予以曝光。 2019年6月底前,各區進一步完善餐飲業廢氣監測能力建設,配備三項污染物監測設備,基本具備餐飲業廢氣監測資質。 (二)工程推進階段 各區搶前抓早,加強對區內各餐飲服務單位《標準》宣傳及改造動員,優先圍繞轄區“四類重點餐飲單位”,全面啟動升級改造工作;2019年,全面推進轄區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各區升級改造工程任務詳見附件5),完成轄區廢氣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平臺建設,督促“四類重點餐飲單位”達到《標準》要求,并基本實現聯網監控;逐步擴大聯網監控覆蓋范圍。 (三)成果鞏固階段 2020年,各區繼續做好臺賬動態更新機制落實,根據餐飲服務單位變化及執法檢查情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實施“動態治理”,對違法違規餐飲服務單位“發現一家、整治一家”,督促其達標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是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精心組織、全面部署、狠抓落實;要明確餐飲治理轄區主管領導,將餐飲廢氣投訴作為鄉鎮(街道)績效考核內容之一,組織各鄉鎮(街道)將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管納入轄區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管理體系,分解任務、分片包干,建立分工明確、層層負責的組織保障體系,做到每個片區、每家餐飲服務單位都有對應責任人、督促員,確保餐飲服務單位凈化設備升級改造任務按時完成;對開設在居民住宅樓等排放廢氣、居民反復投訴的餐飲服務單位,采取措施督促轉型經營或依法取締;對應安裝而未安裝凈化設備、不正常使用凈化設備的,督促整改,確保達標排放。 各區要完善溝通協調、信息反饋機制,建立主管副區長定期調度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定期反饋轄區工程進展情況(格式見附件6)。 (二)加強行業監督和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強信息互通,聯合開展綜合執法、專項執法,提供有力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餐飲業實行聯合監管,形成聯合監管體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餐飲大氣污染物排放納入餐飲業量化評級管理體系,生態環境、城管執法部門將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廢氣污染的餐飲服務單位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量化分級規定,對相關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降級處理。市商務、消防等部門按照本市集排油煙管道清洗規定,對餐飲服務單位清洗集排油煙設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積極溝通、協調中央單位、駐京部隊主管部門,服務中央、部隊單位推進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作;市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本系統工作調度,積極組織下屬單位落實資金,配合屬地政府,按《標準》要求開展設備升級改造。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財政、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各區餐飲廢氣治理工作任務量及實際完成情況,在分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對各區提升餐飲廢氣監測能力、建設轄區運行狀態監控平臺等給予支持。各區加大支持力度,可結合轄區實際,研究轄區餐飲業治理鼓勵政策,倡導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采用第三方治理。 各級財政預算保障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帶頭開展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并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資金原則上從各單位預算渠道解決。 (四)加強動員宣傳。廣泛宣傳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的意義,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餐飲服務單位自覺、行業自律作用;加大餐飲服務單位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形成高壓氛圍,警示、引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經營,履行環保責任。各區、各相關部門以“通知、公告、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對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規、標準、政策、治理技術等的宣傳,促進餐飲服務單位實施提標升級改造并定期清洗維護,確保達標排放。依托行業協會、環保協會等社會團體,加強培訓、技術指導,為規范治理、達標排放等提供支撐。暢通群眾投訴舉報監督渠道,完善投訴熱線,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促進餐飲業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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