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規劃修編(2016-2020年)
桂發改能源〔2019〕405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廣西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 項目建設規劃修編(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 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十三五”生物質發電規劃修訂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21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區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我委組織編制了《廣西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規劃修編(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印發你們組織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建設規劃約束。各市應嚴格按照規劃部署有序推進本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維護規劃嚴肅性和權威性。列入規劃并擬于2020年前開工建設的項目,須充分論證確保科學慎重決策,原則上不應再調整變更項目地點和規模。 二、超前謀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選址。各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選址工作,項目選址應符合“三區三線”配套的綜合空間管控措施要求,盡量遠離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并嚴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要求,設定防護距離,明確四至邊界,合理安排周邊項目建設時序,不得因周邊項目建設影響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選址落地。鼓勵利用既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鼓勵采取產業園區選址建設模式,統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等不同類型垃圾處理,形成一體化項目群。 三、加快推進規劃項目落地實施。對納入規劃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各市發展改革委應依據投資管理相關規定,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優化審批流程,實現項目網上申報、并聯審批。要協助項目單位抓緊落實項目開工條件,推進項目落地實施。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加強項目建設監管,及時掌握項目進度。 四、加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信息宣傳。各市發展改革委指導督促有關縣(市)人民政府完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選址信息公開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做好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相關工作。 附件:廣西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規劃修編(2016-2020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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