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全文】
實施工業爐窯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是推動涉工業爐窯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為落實《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號)和我省實際,制定本綜合治理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20年底前,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工業爐窯裝備和污染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進一步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全面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結合,按照工業爐窯分類表(附件2),系統梳理工業爐窯分布狀況及排放特征,建立工業爐窯清單,實現監管全覆蓋。聚焦工業爐窯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以及相關產業集群,加大涉及陶瓷、玻璃、磚瓦、耐火材料、石灰、礦物棉、鑄造、獨立軋鋼、鐵合金、再生有色金屬、炭素、化工等行業工業爐窯類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綜合整治力度,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率先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大氣傳輸通道等區域爐窯整治。 (二)堅持結構優化與深度治理相結合,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優化能源結構,加快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深入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提升產業總體發展水平。重點行業工業爐窯要按照大氣污染治理要求(見附件3)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無組織排放,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見附件4),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鋼鐵、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見附件5),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鑄造、日用玻璃、石灰、鎢、氮肥、電石、活性炭等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鼓勵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實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 (三)堅持嚴格監管與激勵引導相結合,加強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按期完成涉工業爐窯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將涉工業爐窯企業全面納入各地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根據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異化應急減排管理。落實稅收優惠、信貸融資支持、碳排放配額交易、差別化電價等經濟激勵政策。 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重點任務詳見附件1。 三、實施步驟 (一)2019年11月30日前,各地要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工業爐窯清單,制定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確定“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企業名單,明確治理要求,細化任務分工,確定分年度重點項目(示例見附件6),報同級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2020年底前,重點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各地市要組織企業按照實施方案和地方有關要求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實施計劃,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三)鋼鐵行業工業爐窯要按照《福建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閩環保大氣〔2019〕7號)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鑄造用生鐵企業的燒結機、球團和高爐參照鋼鐵行業工業爐窯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共同組織實施本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地是推進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主體,要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總體部署,把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嚴格監督執法,切實落實附件1的各項重點任務。 (二)嚴格調度管理。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將各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評價體系,嚴格評價管理,對于組織推進不力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各地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每月要通過生態云平臺報送重點項目進展情況。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營造有利于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良好輿論氛圍。企業要切實履行工業爐窯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健全內部環保管理機制,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加快裝備升級和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實施污染深度治理,確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務。 附件:1.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表 2.工業爐窯分類表 3.重點行業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治理要求 4.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界定 5.現有涉工業爐窯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項目表(示例) 附件下載: 大氣201910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印發《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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