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產能過剩風險日益顯現 規劃煤電為何增2億千瓦?
一邊產能過剩,一邊大幅擴建,煤電發展規劃質疑之聲再起。 為化解煤電潛在過剩風險,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我國煤電有序發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力項目開工建設秩序的通知》、《關于建立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暨發布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等文件。雖然各省(區、市)和各發電企業積極部署、認真落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國家能源局10月10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的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間我國煤電過剩風險日益顯現,亟需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 但值得關注的是,“十三五”期間,煤電裝機仍將大幅增加。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稍早前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到2020年,煤電裝機規模將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換言之,“十三五”期間,煤電仍將凈增近2億千瓦,接近同期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新增裝機規劃目標總和。在電力供應進入持續寬松新階段、煤電過剩風險日益顯現的新形勢下,《規劃》為何仍制定如此龐大的新增規模?是否合理?在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中,“十三五”電力富裕地區煤電又該如何求得生存?能否實現? 電源結構優化的結果 為保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15%左右,《規劃》明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7億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億千瓦左右;氣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達到1.1億千瓦以上,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占比降至約55%。 “這些目標是經過優化得到的。”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稍早前在由中國能源研究會與能源基金會聯合舉辦的“十三五”電力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專家討論會上表示,“電源結構優化的原則是,在滿足非化石能源消費前提下實現經濟性最優。具體來講,首先,根據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提出多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情景;第二,開展分地區新能源消納的分析,提出采取的措施和調峰電源的規模;第三,開展分地區電力平衡計算分析,提出多個情景下火電裝機規模;最后,開展多情景下電源裝機方案的技術經濟分析比較,提出相應的電源總量及結構的方案,最終提出各類電源的優化布局。” 據他介紹,優化結果是,在考慮淘汰2000萬千瓦落后產能、取消和推遲1.5億千瓦以上正在規劃建設項目的情況下,“十三五”期間,力爭煤電新增產能不超過2億千瓦。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高虎表示,“一些信息顯示,火電核準、在建及處在前期工作的總規模目前超過4億千瓦。《規劃》提出要將新增量控制在2億千瓦以內,這是十分不容易的工作;同時,相關部門此前也出臺了關于煤電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開展‘三個一批’。這些舉措傳遞出了強烈的抑制信號,而這在‘十二五’期間是沒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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