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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應厘清幾個問題
時間:2016-06-17 10:44來源:環境報 作者:羅岳平 潘海婷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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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應厘清幾個問題
國務院日前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土十條”印發后,社會各界在土壤污染家底監測、分類施策、風險管控、分階段治理等方面達成廣泛共識,有利于落實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的防治思路。筆者認為,科學落實“土十條”,需要厘清和把握好幾個問題。
一是農產品超標是否等于土壤污染?
民以食為天,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與農產品安全密切相關。控制土壤污染,是保障農產品安全的重要關口,必須真抓實干。但是,土壤污染不能與農產品超標畫等號。土壤被污染后,農作物通過對污染物富集累積,沿食物鏈傳遞,間接危害人體健康。農作物對污染物的富集能力存在差異。有些農作物品種對污染物具有低吸收、少累積的特性,即使土壤受到污染,也有可能收獲合格的農產品。
應以農產品質量檢測帶動土壤環境質量檢測,這樣針對性更強。不能單純以土壤環境質量為標尺來評價每個地塊的安全性、判斷是否適宜種植農產品、是否存在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等。只有結合農產品生產調查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結果才更為科學、更有說服力、更能指導實踐。
二是要不要先向重污染土地開刀?
“土十條”要求切實加大對土壤的保護力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在筆者看來,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投入到土壤領域的資金是相對穩定的,這些資金應優先用于合格土壤的保護。
對農田土壤保護價值較高的縣(市、區、旗),應加大財政資金轉移支付力度,并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等資金向其傾斜。使這些縣(市、區、旗)降低發展工業的沖動,集中精力生產優質農產品,確保包括糧食在內的農產品安全。
吃蘋果的寓言可以很好地印證這一道理。一籃子蘋果,貯存太久后,會出現整體腐爛變質的趨勢。有的人先從快爛的蘋果吃起,結果天天吃爛蘋果;有的人當機立斷,扔掉幾個爛蘋果,從尚好的蘋果開始吃起,從此擺脫爛蘋果困擾。土壤防治要借鑒這種智慧,不能只盯緊幾塊重污染場地,投巨資治理,而忽視大量安全土地的保護。
國外一些土壤保護和治理的成功案例也是如此。澳大利亞在治理土壤污染時,廣泛采用休克療法。確認污染存在后,如果資金有缺口或技術不成熟,有關部門就采取阻隔措施,將受污染地塊物理隔離,暫按荒地處置。當然,澳大利亞地廣人稀,有充足的土地可以閑置,國內未必能照搬,但有些理念是可以參考的。
此外,對決定要開展污染治理的地塊,應建立項目庫,確定優先施工序列,尤其是對污染耕地,宜先從污染程度較輕的地塊著手。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優先選擇投入少、見效快的項目,最大限度地恢復耕種面積。對極少量污染嚴重的耕地,在不影響糧食安全的前提下,列入最后治理計劃,財力允許時再處置。
三是不同地區是不是應該實行統一的土壤標準?
土壤環境是否安全與土地利用性質密切相關。要在全國分好地類,再確定相應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尤其是土壤污染修復時,不同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其成本、修復周期、殘留毒性、污染物存在形態等都是不一樣的,必須與日后的用途結合起來。這種細分很有必要,但我國幅員遼闊,這方面技術還存在瓶頸,短期內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鑒于目前對土壤進行詳細分類的技術、條件尚不成熟,筆者認為,宜按目前的行政管理關系分頭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將全國土壤按使用狀況分類后,在每個類別內可進一步分污染等級進行管理。以耕地為例,未污染和輕微污染土壤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土壤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列入嚴格管控范圍。
只要每個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土地的污染狀況如數家珍,全國的土壤污染就處于掌握之中。這也能為未來采取針對性較強的防治對策奠定基礎。
四是土壤污染誰應該負責?
我國的土壤污染問題與排污企事業單位長期不正常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有密切關系。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排污企事業單位連續排污卻不承擔治理主體責任,造成了利潤進企業口袋,污染治理資金卻由政府承擔的局面。為此,“土十條”明確了“誰污染、誰治理”的主體責任模式并對如何延續、轉移其主體責任約法三章。但要將“土十條”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關鍵需要地方政府監督到位。
如果排污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長期缺失,土壤污染問題不斷累積,畏懼于高昂的土壤污染治理費用,企業可能關停了之,其上繳的利稅還不及污染治理的費用。治理土壤污染最終只能由政府埋單。
在當前形勢下,土壤污染治理要走兩條路:一條是讓有能力的排污企事業承擔主體責任,自行還債;另一條是由財政資金支持,治理無主的污染土壤或幫助有困難的排污企事業單位。從事土壤污染治理或修復工作的企業行業要準確定位、不斷調整發展策略。不僅服務政府項目,還要善于從市場中找項目,發掘排污企事業單位治理土壤污染的潛力,開發第三方治理市場。
五是土壤污染物超標都是緣于污染物排放嗎?
造成我國土壤污染的原因復雜,其中自然背景值高是不少地區或流域土壤重金屬等含量超標的主要原因。筆者以為,土壤的形成、演化、污染發展過程都不是朝夕之功,刻意對高背景值土壤進行治理,投入大、周期長,效果也往往不盡如人意。
如何區分新增污染和高自然背景值污染?根據土壤剖面監測結果,分析兩種類型污染的濃度垂直變化趨勢是完全可以斷定污染原因的。如果是外界輸入的,污染物向下擴散,污染由土壤表層滲入內部。越深入地下,污染物濃度越低,達到一定深度后,土壤質量就達標了。而高自然背景值污染則不同,污染物濃度相對均勻,或越深入地下,污染物濃度越高。對于新增污染要果斷控制,迅速采取阻斷措施。當然,污染土壤的分析技術復雜,監測者對處于超標臨界狀態的數值要格外慎重,避免錯判土壤污染狀況而帶來投資失誤或污染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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