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措施與行動
2016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著力構建黨政統籌、社會共治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統籌謀劃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改革創新,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環境質量工作的指導意見》《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縣級政府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職能作用的意見》《吉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評價辦法》《吉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試點實施方案》《吉林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發揮生態優勢,守護白山松水,推動綠色轉型,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吉林”為主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環保行動”。圍繞環境質量改善的核心任務,多措并舉解決各項突出環境問題。
(一)大氣污染防治
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實施《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緊緊抓住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環節,持續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圍繞重點區域,開展省市聯動、“長吉平+1”四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開展中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戰。圍繞重點時段,制定出臺《關于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的指導意見》,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十大措施和清單管理,實現“冬病夏治”。全年共啟動1次省級、11次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圍繞重點環節,累計淘汰3542臺燃煤小鍋爐、13.3萬輛黃標車,1813個加油站、14座儲油庫和865臺油罐車安裝了油氣回收設施,油氣回收治理率達到91.2%,餐廚油煙凈化率達到86.8%,14臺總裝機容量468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啟動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二)水污染防治
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實施《吉林省清潔水體行動計劃》,突出重點流域、重點領域,持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圍繞重點流域,在松花江流域,實施松花江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安排水環境治理項目301個、總投資412億元,打造伊通河百里生態長廊等重點標志性工程;在遼河流域,組織實施“兩市五縣共治遼河水專項行動”,中德現代農業生態示范區等一批生態治水工程建成投運。圍繞重點領域,深化工業水污染防治,取締關閉38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小規模的工業企業,推動40家企業完成清潔生產改造;加強農村水污染防治,建設降解型濕地37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41個、垃圾治理項目87個,新增畜禽糞污加工能力8.94萬噸;加快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7座,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50萬噸、提標31.5萬噸,新建污水管網400公里,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6%;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持續加強飲用水水源和良好湖泊保護。
(三)土壤污染防治
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實施《吉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劃》,分解落實重點工作任務。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詳查,部署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實施吉林省西部土壤環境治理示范項目建設。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對全省232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深入查找企業環境風險點,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切實提升監管工作水平,有效降低了固廢領域環境風險。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加快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安排省級專項資金9825萬元,針對農村污水、垃圾和畜禽養殖污染進行環境治理,全省24個縣區、42個鄉鎮、147個行政村、15萬人受益,農村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全面防治農村畜禽養殖污染,全省8034個備案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中,5864個配套建設了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占比達到73%,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新增測土配方施肥推廣面積2600萬畝,落實水稻控藥控水試驗區1800畝,有效減少過量施用化肥和農藥對水質的污染。
(五)生態環境保護
制定出臺《關于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的意見》、《吉林省生態保護紅線區管理辦法(試行)》。深入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對25個自然保護區域、18個礦區和17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完成生態環境狀況評價,集中整治生態破壞、損害和污染問題。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吉林甄峰嶺、吉林頭道松花江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啟動申請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作程序。積極推進生態示范創建。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有自然保護區51個,面積2.54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13.55%。制定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生態示范創建工作的意見》,通化市啟動生態市建設,17個鄉鎮、57個行政村獲省級“生態鄉鎮(村)”稱號。
(六)環境執法
省環境保護廳與省公安廳建立環境保護司法銜接機制,聯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年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983起,處罰金額6378萬元,移交公安機關58起,有力震懾違法排污行為。建立環境資源領域公益訴訟聯席會議制度,省高法成立省高法環境資源保護審判庭,強化環境損害鑒定和司法援助。加強環境信訪問題查處,認真開展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加快推進解決重點案件,全省共辦理信訪積案及環境投訴舉報案件17069件,結案率達96%。 加強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全年無較大(Ⅲ級)及以上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