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污染源監測年報(2017年度)
重慶市污染源監測年報(2017年度) 1概況 1.1監測概況 (1)監測任務來源 2017年,重慶市環境監測中心和各區縣環境監測站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和環保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和〖2017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2017〕32號)文件要求和?2017年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渝環辦〔2017〕172號文中附件2—重慶市2017年市控及以上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計劃的具體要求開展了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 (2)監測項目 廢水:執行行業或地方排放標準的,監測項目按照行業或地方排放標準以及該企業環評報告書規定的項目確定;執行綜合排放標準的,監測項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項目和該企業環評報告書要求的監測項目確定。廢水監測項目均包括廢水流量。 城鎮污水處理廠:監測項目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要求確定(即表1和表2的19項必測項目以及表3中的選測項目)。廢水監測項目均包括進、出口污染物濃度和廢水流量。 廢氣:執行行業或地方排放標準的,監測項目按照行業或地方排放標準以及該企業環評報告書規定的項目確定;執行綜合排放標準的,參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試行)? (環發[2000]38號)附錄二和該企業環評報告書確定。廢氣監測項目均包括廢氣流量。 (3)監測時間和頻次 重點污染源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項目監督性監測。自動監測設備已驗收的每季度至少進行1次比對監測;新安裝的在驗收后的下一季度開展比對監測。 (4)監測情況 2017年,廢水污染源應監測171家,扣除因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永久性關停、市場經濟等其他原因停產而未完成監測的46家,實際監測125家,完成率為73.1%;廢氣污染源應監測113家,扣除因永久性關停、市場經濟和設備檢修等其他原因停產而未完成監測的16家,實際監測97家,完成率為85.8%;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監測114家,扣除因生產負荷低尚不具備監測條件而未完成監測的7家,實際監測107家,完成率為93.8%。(見表1-1)。 全市共有46家廢水污染源、16家廢氣污染源和7家污水處理廠未實施監測,具體原因詳見附表1。 附件下載:重慶市污染源監測年報(2017年度) |
相關文章
- 海南省生態環境科技發展規劃(2019-2025)2019-02-28
- 《2019年四川省城市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2019-05-29
- 2019年北京市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2家企2019-09-09
- 重慶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2019-09-25
- 《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規劃(2019—2020年)》2019-12-03
- 《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20-05-02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