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碧水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 年)》(2)
(四)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 1 落實“劃、立、治” 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018 年底前,各市、縣人民政府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認定工作并向社會公布飲用 水水源地名單,同時逐級匯總報送省住建、環保、水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合理劃分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對已劃定保護區的飲用水水源,除 因飲用水水源功能發生變化、水質不能滿足飲用水要求、飲用水水 源安全受到威脅等原因確需調整外,不得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開展鄉鎮、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到2020 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 人或日供水1000 噸以上的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設立保護區邊界標志。2018 年底前完成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并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的規定,規范保護區標志和標識,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傳牌等。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實施隔離防護,對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鐵路、公路、橋梁等設置防護墻(欄)等安全隔離設施。推進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防護隔離設施建設,2019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參與) 整治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各種污染源和各類非法建設項目,按照“一個 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則,制定實施環境違法問題整改方 案,明確具體措施、任務分工、時間節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 2018年底前完成地級城市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2 加強水源涵養 實施水源保護區綠化工程。到2018年底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適宜綠化的陸域,植被覆蓋率應達到80% 以上,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內適宜綠化的陸域,植被覆蓋率應逐步提高。(省林業和草原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實施湖庫型水源上游生態修復工程。 到2020 年底前,對崗南、黃壁莊、桃林口、洋河、石河、陡河、上關、西大洋、王快、朱莊、四里巖等湖庫型水源地的主要入庫河流實施生態整治,在主要河道 的入庫口采取生態修復措施,在湖庫上游實施清潔小流域建設、水 土流失治理、水源涵養林建設、礦山整治等治理措施,保障森林覆蓋率不降低。(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參與) 保障南水北調工程水質安全。依據«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干渠河北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完善方案»,加強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建設水生態廊道,保障輸水河流水質安全。推進面源污染防治,有效防范尾礦庫、交通流動源等環境風險,提升水質安全保障水平。(省南水北調辦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等參與)。 3 完善日常管理 完善水源地監測監控體系。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自2018年第四季度起,縣級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到2020年底,完成飲用水水源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全省縣級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自動采集率達到100%。(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參與) 有效防控水源地環境風險。每年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基礎調查與評估,將可能影響水源水質安全的風險源全部列入檔案,加強風險應急防控,建立聯防聯控應急機制。到2020年,縣級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均要編制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推廣供水水廠應急凈化技術,儲備應急供水專項物資,配置移動式應急凈水設備,加強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建設,及時有效處置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參與)加快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加強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設施建設,實現不同類型多水源聯網供水,增強城鄉供 水水源保障能力。各市、縣要建設應急備用水源,應急備用水源至 少滿足7天供水需求。南水北調受水區水源切換后,具備條件的 原有水源保留用作應急備用水源,新建城鎮新區在接入南水北調水源的同時,應考慮應急備用水源建設;非受水區要結合本地實際,謀劃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到2020 年,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城市須建設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全省城鎮集中供水率達到100%。應急備用水源與在用飲用水水源管理標準相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五)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專項行動 1 加快補齊處理設施短板 完善污水配套管網。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排水管網建設應采取雨污分 流制,老城區排水管網隨路網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有效措施。以年限較長、漏損污染、錯接混接的雨污直排式合流制管網為重點,分步推進老舊管 網改造工作。優先在雄安新區起步區及其他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到2020 年,設區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各地根據城鎮化發展需求,適時增加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到2019年,全省所有191個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有流域排放限值的地區,要根據流域排放限值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其他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 A 排放標準。嚴格落實排水許可制度,加強對排水行為監督管理,對經評估不能達到相關要求的排水戶,要限期完成清退整改,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營。自2018年起,全面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總氮、總磷排放的監測與統計,將總氮、總磷作為日常監管指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強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 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土地利用、建材利 用或協同焚燒等方式,對處理后的污泥進行資源化利用。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當具備污泥達標處置的能力,遺留不達標的設施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達標改造。到2020年,設區市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達到90%以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2 逐步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組織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數,明確責任主體,逐一登記建檔。通過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入河排污口,不斷加大整治力度。非法設置的排污口,應于2018年底前全部取締。因歷史原因等未經相關部門同意的,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仍未辦理的實行封 堵。排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排污口,應在達到下水道水質標準的 基礎上,并入市政排水管網,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嚴禁洗車污水、餐飲泔水、施工泥漿水等通過雨水口進入管網后直排入河。 (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 加強水體及岸線的垃圾治理。全面劃定城市藍線及河湖管理范圍,整治范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并對清理出的垃圾進行無 害化處理處置。規范垃圾轉運站管理,防止垃圾滲瀝液直排入河。 及時對水體內垃圾和漂浮物進行清撈并妥善處理處置,嚴禁將其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牽頭) 科學實施清淤疏浚。在綜合調查評估城市黑臭水體水質和底泥狀況的基礎上,合理制定并實施清淤疏浚方案,既要保證清除底 泥中沉積的污染物,又要為沉水植物、水生動物等提供休憩空間。 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妥善對其進行處理處置,嚴 禁沿岸隨意堆放或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其中屬于危險廢物的,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省水利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加強水體生態修復。強化沿河湖園林綠化建設,營造岸綠景美的生態景觀。在滿足城市排洪和排澇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對河湖岸線進行生態化改造,減少對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營造生物生存環境,恢復和增強河湖水系的自凈功能,為城市內澇防治提供蓄水空間。嚴禁以恢復水動力為理由的各類調水沖污行為。(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3 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強化運營維護。落實河湖日常管理和各類治污設施維護的單 位、經費、制度和責任人,明確績效考核指標,加大考核力度。建立 健全垃圾收集(打撈)轉運體系,將符合規定的河(湖)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撈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相關工作臺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牽頭) 及時申請銷號。2018 年底前,列入省級臺賬的48 條黑臭水體要消除39條以上,縣城45 條黑臭水體基本消除;2020 年底前,各市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各市黑臭水體已完成整治并符合«關于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要按照文件要求積極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銷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六)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1 加強養殖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指導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區域,逐步調 減養殖總量,促進畜禽養殖布局調整優化。各地要出臺具體措施,將畜牧業發展扶持資金及政策的安排,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掛鉤。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種養平衡、就地利用為 優先選擇,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以農用有機肥和 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鼓勵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污分戶收集、集中處理,積極培育農村污染治理市場主體,推動建立政府引導、企業運作、農戶參與的農村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形成利益分享、責任共擔的農村環保長效機制。到2020年,全省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 75%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控制水產養殖污染。以飲用水水源、水質較好湖庫、近岸海域等敏感區域為重點,科學劃定養殖區,明確限養區和禁養區,拆除超過養殖容量的網箱圍網設施。大力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引 導和鼓勵以節水減排為核心的池塘、工廠化車間和網箱標準化改造,重點支持廢水處理、循環用水、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鼓勵有條件的漁業企業拓展海洋離岸養殖和集約化養殖。推廣使用人工配合飼料,逐步減少使用冰鮮雜魚飼料。 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 展專項整治。開展對大中型水產養殖場的水質監測,加強對水產 養殖尾水的監控。集中連片養殖區通過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等措施進行養殖尾水處理,逐步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2 推進種植業污染治理 推進種植業清潔生產。以農產品質量提升行動為契機,加快 高標準農田建設,大力發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強化農業投入品監 管。推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和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縣以及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基地建設,積極探索高效生態循環農業模式。實施“一季休耕、一季雨養”,將需抽水灌溉的冬小麥休耕,只種植雨熱同季的春玉米、馬鈴薯和耐旱耐貧瘠的雜糧雜豆,減少使用地下水;推廣噴灌、滴灌和水肥一體化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實施保護性耕作,培肥地力,提高土壤供水保墑能力。發展高標準低壓管道灌溉500萬畝以上。限制機井深度,調整產業結構,推廣低耗水作物和保護性耕作,推進輪作休耕試點。(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牽頭) 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改進施肥方式,提高農民科學施肥意識和技能;研發推廣適用施肥設備,改表施、撒施為機械深施、水肥一體化、葉面噴施等方式。實施節藥工程,應用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建立環境友好型病蟲害防治技術體系。2018年底前,初步建立科學施肥管理和技術體系,科學施肥水平明顯提升,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精準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0% 以上,肥料利用率達到38% 以上;科學用藥水平明顯提升,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28% 以上、主要農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35% 以上、農藥利用率達到38% 以上。到2019年,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和全省農藥使用總量零增長,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 以上,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0% 以上,農藥利用率達40% 以上;到 2020年,全省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90% 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畝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畝均農藥使用量降低6%。(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實施地膜回收利用工程,實現廢棄農膜基本回收利用。加強對國家新頒布的地膜生產標準的宣傳貫徹,大力推廣應用標準厚 度地膜。開展地膜覆蓋技術適宜性評估,逐步降低地膜覆蓋依賴度,促進地膜的減量增效。產糧(油)大縣和蔬菜產業重點縣,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農膜回收利用試點,以推進標準地膜使用、地膜回收環節補貼、開展廢舊地膜綜合利用為方向,探索推行“以舊換新”回收機制,扶持建設廢棄農膜回收網點和加工利用企業,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2020年,全省力爭實現廢棄農膜全面回收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推進重點區域農田退水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水體功能為Ⅰ-Ⅲ類的河流、引黃和南水北調工程沿線等環境敏感區以及雄安新區等重點區域,建設生態溝渠、植物隔離條帶、凈化塘、 地表徑流積池等設施減緩農田氮磷流失,減少對水體環境的直接污染。各地根據水質改善需求,綜合考慮農田退水水質、農作物種 植結構、區域地理位置、農業生產成本等因素,進一步明確農田退水治理的重點區域。(省水利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3 排查整治納污坑塘 突出重點,系統整治。以工業廢水、畜禽養殖廢水、混合類廢水坑塘,以及對于水體散發異味、變色變質、群眾反映強烈的坑塘為重點,加快推進整治工作,確保2018 年底前實現“清零”。對治理后的納污坑塘,因地制宜實施生態修復,改善周邊環境面貌。 (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強化監管,鞏固成效。嚴格驗收標準、人員、程序,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及時驗收復核,予以銷號;對尚未完成整治的,逐一明確責任、落實措施、跟蹤推進;對整治效果不理想、群眾不滿意、媒體炒 作風險高的,提出督辦意見,限期整治到位。建立納污坑塘管控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工業企業偷排偷放行為,杜絕工業類納污坑塘反彈。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避免農村生活污水形成新的納污坑塘。踐行納污坑塘承諾制度,整治工作完成后,再發現有新的納污坑塘出現,一律嚴肅追責問責。(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4 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全面開展生活垃圾治理。開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全面清理村莊歷史積存垃圾。統籌考慮生活垃圾和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鼓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推進垃圾源頭減量化、收集分類化和處理資源化,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集中處理。建立健全村莊保潔制度,合理配備農村保潔員隊伍、衛生 收集設施,合理設置垃圾轉運站,建立方便適用的轉運體系,有效降低運輸成本,減少二次污染。抓好垃圾終端處理,以縣為單位,根據村莊人口分布、地形地貌、運輸半徑等條件,因地制宜確定垃圾處理方式,逐步取消簡易填埋。2018 年縣(市、區)行政村村域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達到90%,38 個示范縣(市、區)要達到有完善設施設備、有成熟治理技術、有穩定保潔隊伍、有完善監管制度、有可靠資金保障的“五有”標準;2020 年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體系基本建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大力實施廁所革命。按照群眾接受、經濟適用、維護方便、不污染公共水體的要求,堅持農村改廁與新型社區建設、易地搬遷、 污水治理等工作統籌考慮、一并推進,大力開展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廁所糞污無害化治理、資源化利用。鼓勵和 推進農村戶用廁所退街、進院、入室,引導農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結合鄉村旅游發展,重點推進一批農村廁所旅 游化發展。在城鎮污水管網可延伸覆蓋到的村莊和農村社區,選 擇使用水沖式廁所;在平原地區選擇使用三格化糞池式或雙甕式廁所;在山區和高寒缺水地區可選擇糞尿分集或雙坑交替式廁所。 在習慣使用公廁的村莊和人員密集活動場所,合理改建或新建衛 生公共廁所。在具備條件的村莊,建設專業化農業農村廢棄物集中處理中心,對畜禽養殖糞污、廁所糞污等廢棄物一并處理及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基本完成廁所改造任務,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對南水北調工程輸水沿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的村莊,優先解決污水治理問題;對經濟發展條件較好、人口聚集度較高的村莊,先 行開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區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科學確定污 水治理方式和技術,城市、縣城和鄉(鎮)近郊的村莊,生活污水就近納入城市、縣城和鄉(鎮)污水收集管網集中統一處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對集中的村莊,鼓勵采用集中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布局分布散、人口規模較小、地形條件復雜(如山區)、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處區位為非環境敏感的村莊,優先結合農村改廁工作采用黑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堅持控污與治污并重,將重點河道、干 支流農村垃圾整治納入河(湖)長制管理,明確各級河(湖)長監管責任。鼓勵有條件農村開展生活用水計量計費,加強尾水回收利用。到2020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有效管控。(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深入推進重點區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南水北調沿線、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內等“好水”和“差水”周邊的村莊為重點,深入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2018- 2020年,全省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6000 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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