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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通過《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二次修訂稿(4)
時間:2014-05-30 15:32來源:財新《新世紀》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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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環保部通過《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二次修訂稿(以下稱新標),近日將會同國家質檢總局擇機公布。
然而也有學者持相反態度。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郭巍青認為,在反焚燒討論中,反燒派通過“創造文本”與“打通路徑”,實際上推進了政策議程。 在技術層面,反燒派是在“摻和”,還是那個皇帝新裝中的小孩,這在當下無法驗證。但對于垃圾焚燒中的倫理、技術以及標準問題,反燒派有自己的一套看法。 以新標為例。反燒派對這部“史上最嚴標準”并不放心。二次征求意見稿出臺后,15家環保組織曾將十多條意見寫成聯名信,提交至環保部官網,至今未得回復。 聯名信指出,氮氧化物和重金屬標準較松,沒有達到歐盟標準;二惡英標準盡管與歐盟相當,為0.1ng-TEQ/m3,但監測手段有問題,測定為一年一次,很可能測時造假、長年超標,應改為每月一次,連續采樣。 意見稿規定,應依據環評結論確定廠址與人群距離,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作為規劃依據。聯名信撰寫參與者、環境史博士毛達向財新記者表示憂慮,認為這是將選址權交給環評和政府部門,“實際操作中,大家都按最低要求300米來定,怎么辦?” 類似觀點交鋒多次在現實中上演。2010年8月,毛達致信北京市政市容委主任陳永,對其“北京垃圾焚燒的技術已經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不會對市民的生活造成任何影響”的判斷表示質疑。 他引用世衛組織歐洲辦公室2007年做出的有關垃圾焚燒與公共健康關系的結論稱,盡管煙氣控制使焚燒廠對居民的可測健康影響的可能性很小,但其對人類健康的影響并未得到充分評估。 標外爭議 在廣州番禹居民抗議垃圾焚燒活動中,這樣一個問題被提出:即便技術本身能達到歐盟標準,會不會存在“南橘北枳”的風險? 經過采訪和梳理,財新記者發現,垃圾焚燒標準落后其實只是此領域鄰避運動產生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標準之外,至少還存在四大原因—— 首先是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立項、環評、開工往往不夠透明、不夠公開,更不夠親民。其次是垃圾焚燒廠建起來后,環境數據要么不公開,要么公開有限、滯后。 第三是垃圾焚燒廠的污染數據基本上是企業自監自測自公布,沒有當地環保部門和企業之外的、公眾信任的第三方來監督這些數據的真實性。第四是一旦發生垃圾焚燒廠污染,公民的法律救濟渠道不暢通。 自然大學(環保NGO)研究員陳立雯在過去四年間,做過28次垃圾焚燒項目的信息公開申請。她發現,對于飛灰和爐渣,相關部門只能給出產生量數據,而其去向無處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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