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期評估報告: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2013年—2015年,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各污染要素濃度逐年下降,重度及嚴重污染天數降幅顯著。”5日,由中國工程院組織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發布。報告同時指出,空氣質量仍面臨嚴峻挑戰,細顆粒物冬季污染問題突出,夏季臭氧污染也有所抬頭。 “‘大氣十條’確定的治污思路和方向正確,執行和保障措施得力,前半階段落實情況良好,總體預期能夠實現規定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中國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指出。 多數省份有望實現2017年考核目標 通過整合環境保護部、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和有關科研院所的地面長期定位觀測、衛星遙感反演等數據,評估項目組發現:“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和超標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數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 2015年,全國74個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相對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全國338個城市PM10平均濃度為87微克/立方米,相對2013年97微克/立方米,下降10.3%。 根據現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占21.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3.3%,重度及以上污染占3.2%,其中67.4%發生在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全國重污染天氣高發地區,占全國總天次的44.1%。 記者了解到,多數省份PM2.5或PM10年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大氣十條》規定的中期目標要求,有望實現2017年的考核目標。但是,個別省份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在考核PM10的21個省(區)中,遼寧、吉林、河南、湖北、陜西、甘肅和寧夏7個省(區)年均濃度有所上升。 評估報告結果顯示,京津冀兩次應急減排措施使得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17%和20%—25%。這說明,在重污染天氣啟動應急預案,能夠有效降低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顯著削減PM2.5濃度峰值。 2014年、2015年,重點地區污染氣象條件相對2013年略為不利或變化不大,京津冀地區2014年、2015年污染氣象條件狀況相對2013年分別轉差約17%、12%,長三角地區轉差約6%和1%。“氣象條件狀況沒有對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點地區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郝吉明說,天沒幫忙,空氣質量改善主要是人努力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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