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全文】(4)
(六)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控。 1.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鼓勵增施有機肥,科學施用農藥。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95%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30%以上,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全省產糧(油)大縣和蔬菜產業重點縣啟動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回收處理工作。(省農委牽頭,發展改革委、住建廳、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2.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完成全省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加強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推進現有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設施標準化改造、污染防治處理設施建設和糞便綜合利用。到2020年,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到92%,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75%以上,規?;笄蒺B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省畜牧局、環保廳負責,省建廳參與) 3.加強灌溉用水環境管理。加大灌溉用水源頭污染控制,嚴禁超標污水灌溉。以伊通河、飲馬河、條子河、招蘇臺河等重要支流為重點,加大綜合治理力度。確保農業灌溉用水水質安全,防止對土壤產生污染。(水利廳、農委、環保廳負責) 4.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推進農村垃圾、污水治理。2017年制定《吉林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和《吉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深化“以獎促治”政策,以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垃圾為重點,實施農村環境保護工程,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2000個。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十三五”期間完成全省現有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省住建廳牽頭,環保廳、農委參與) 5.開展農業、生活、建筑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大力推進農業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廣秸稈機收撿拾打捆等措施,促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綜合利用,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80%以上。減少生活污染,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減少過度包裝等措施,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嚴防建筑垃圾侵占污染耕地,在2017年底出臺《吉林省建筑廢棄物減排與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和《吉林省建筑廢棄物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應用技術規程》,加大對利用建筑廢棄物生產建材產品企業的扶持力度。(省農委、住建廳牽頭,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參與) 6.推進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以構建綠色食品安全體系和土壤永續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綠色、有機食品產業,鼓勵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發揮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示范作用。2020年前,建設國家有機食品生產基地20個,綠色食品生產基地27個 。(省農委、環保廳負責) (七)抓好土壤環境保護基礎性工作。 1.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掌握全省土壤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狀況,2016年底前,制定詳查方案;2018年查明農用地污染分布情況;2020年完成重點企業污染地塊分布情況調查。(省環保廳牽頭,財政廳、農委、國土廳等參與) 2.加快土壤環境保護立法,制定標準和技術規范。2017年出臺《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制定有機食品基地發展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規范。發布農藥、化肥零增長技術指南,農、林產品重金屬和農殘技術檢測規定。(省農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林業廳等負責) 3.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6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位布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類型區域和重點企業、工業園區、油田采礦區、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周邊、歷史污染區域、規?;笄蒺B殖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果蔬菜種植基地等區域開展監測。到2020年底,建成所有縣(市、區)全覆蓋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省環保廳牽頭,財政廳、國土廳、農委等參與) 4.加強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基層土壤環境執法能力。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完善各級土壤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2020年,省、市(州)兩級環境應急機構達到國家三級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標準。(省環保廳牽頭,工信廳、財政廳、國土廳、住建廳、農委等參與) 5.建立土壤環境保護數據庫。2018年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建立環境保護、農業、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間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等信息共享機制。(省環保廳牽頭,國土廳、農委、住建廳、水利廳、林業廳等參與) 6.扶持土壤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培育服務性土壤環境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通過政策推動,大力發展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環保產業。(省環保廳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信廳、農委、國土廳、住建廳、林業廳等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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