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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調研報告(2)
時間:2015-03-05 15:18來源:中國環境交易機構合作聯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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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調研報告。
二、【中國碳交易試點首年履約及交易情況】
1、 五試點首年履約情況
2014 年,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和天津五個碳交易試點集中迎來了首個履約期,履約結果如表 1 所示。可以看出,五個試點的最終履約率均在96% 以上,未履約控排單位數量合計22 家,占五個試點控排單位總數(1539 家)的1.4%。第一年履約結果均較為理想,表明這五個碳交易試點開局平穩。
表1 中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2014年度碳排放履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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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來看,五個試點的履約結果均較為理想:上海是唯一一個準時完成所有履約的試點;深圳在責令期限內也全部達標;廣東和天津僅有個別企業未完成;北京盡管履約工作完成得較晚,但是作為對未履約單位約束、懲罰力度最強的試點,在碳交易執法方面表現最為突出。
2、七試點碳交易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和天津碳市場已運行超過一個完整自然年度,湖北和重慶也運行近半年時間,七個試點碳市場共成交1,700萬噸(17,009,694噸),成交金額6.05億人民幣,平均成交價格35.56元/噸。
中國七個試點碳市場的成交均價走勢圖見圖1,初期各個試點碳市場的價格差異較大,之后有逐漸趨同的趨勢,到2014年12月底時集中于20-55元/噸的區間。此時,價格最低的試點市場是天津、湖北和廣東,價格區間為20-25元/噸;上海配額價格在30-35元/噸之間;深圳較高為30-45元/噸;北京最高,達50-55元/噸。
重慶開始日以均價31元/噸成交15萬噸。深圳、廣東和天津碳市場歷史價格波動范圍較大,上海、湖北和北京碳市場歷史價格波動范圍相對較小。
圖1 中國七個試點碳市場成交均價走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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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七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量和累計成交額如圖2所示。其中,湖北碳市場的累計成交量(820萬噸)和成交額(1.94億)最大,分別占全國的48%和32%,重慶最小(15萬噸和446萬元),都只占1%。其它五個試點碳市場的累計成交量大致在一兩百萬噸的水平,累計成交額超過1億的有湖北、深圳和北京三個碳市場。
圖2 中國七個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量和成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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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試點啟動交易開始,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各試點碳市場的累計公開交易和協議轉讓成交量如圖3所示。其中協議轉讓交易量最大的是湖北,12月份湖北出現2筆協議轉讓成交量120萬噸,其次是北京,協議轉讓累計成交量108萬噸,天津和上海分別為82萬和62萬噸,廣東和深圳分別為32和34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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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中國七個試點碳市場累計公開交易和協議轉讓成交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3、中國碳市場運行評價
剛剛過去的2014年對中國碳市場來說,是承上啟下的一年。一方面,七個試點全部啟動,其中五個試點完成了首年度履約工作,各試點在整體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針對各自的情況均做了不同程度的制度創新,為即將開始的國家碳市場累積了豐厚的經驗;另一方面,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暫行管理辦法》的頒布,為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建設碳市場指明了方向。2015年將成為建設全國統一碳市場最重要的一年,國家層面將繼續加大力度推進全國體系覆蓋范圍、配額分配、碳排放數據監測、報告與核查等關鍵政策的制定工作以及相關管理體系建設,地方層面將做好與國家的對接,并開展相應基礎設施建設、重點企業碳排放歷史數據盤查,以及相關能力建設工作等。
履約率是評價試點碳市場制度設計與實施運行情況的一面鏡子。從表1中各試點的履約情況來看,整體接近99%的履約率,表明5個試點均較為順利通過第一關考驗,反映出無論是以地方人大立法還是政府規章為基礎的碳交易制度保障,都對控排企業形成了一定的政策約束力。目前各試點都在認真評估總結第一個履約年積累的經驗和教訓,并進一步完善試點相關制度設計和實施運行。試點積累的經驗教訓,將為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建設提供重要借鑒。
從交易情況來看,圖1中各地公開交易價格的走勢表明,大部分試點在履約期到來前后都在價格上有較大波動,說明運行第一年各地市場交易均表現出較強的履約驅動的特點(圖4中試點碳市場履約期和全年成交量的對比也印證了這一點),管控企業在非履約期內參與市場交易程度比較低,投資性交易不夠活躍。進入到2014年后半年,各地交易價格有逐漸趨同的趨勢,這也反映了在“市場之手”在一定程度上對價格的調節作用。七試點碳價的趨同,對未來全國統一碳市場下的碳價格形成會產生何種作用,值得關注。
從市場活躍度來看,試點碳市場中最活躍的是湖北、深圳、北京和上海。湖北在沒有履約壓力的情況下,月換手率(某個時間段的換手率等于該時間段內的成交量除以市場上的配額總量,例如月換手率等于月成交量除以配額總量。)大部分時間均保持在較高水平(大部分月份在0.1%-0.3%之間);深圳不僅在2014年6月創下中國碳市場月換手率記錄(3.35%),之前和之后交易均較為活躍,年底換手率甚至超過湖北,成為當時最活躍的試點碳市場。
圖4 試點碳市場履約期和全年成交量對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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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中國移動集團北京公司
中國移動集團北京公司作為北京市二氧化碳重點排放單位,利用北京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契機,變被動應對碳交易機制為主動參與碳交易機制。在中國移動集團范圍內先行先試,率先探索碳交易機制下的經營管理模式,探索形成了“三維、兩組、一核”的碳管理體系,為集團及各省公司應對全國碳交易機制提供了案例示范和經驗借鑒。
其“三維”是指涵蓋碳交易機制三個維度的管理制度,即碳排放數據管理、碳配額管理、碳交易管理三個維度。基于三個維度的管理側重點,北京公司制定了《公司應對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管理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管理職能,并匹配了相應的管理流程。
其“兩組”是指為參與碳交易機制提供業務支撐的兩個工作組。北京公司為提高碳管理體系的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公司各部門抽調人員,在專業機構協助下組成了碳配額管理工作組和碳交易工作組,對公司碳配額管理和碳交易管理提供專業支撐,確保所有工作的質量和規范性。碳配額工作組主要涉及與主管部門落實碳配額分配的相關業務、分析配額盈余情況等,著重研究碳交易相關政策和辦法;碳交易工作組主要對接碳市場上的不同市場主體,著重分析碳市場形勢變化,加強碳交易資金、碳交易方案的監管。
其“一核”是指統籌節能減碳工作的碳排放目標分解考核機制。北京公司結合現行節能管理機制,設計了碳排放目標分解與考核機制。該機制將公司碳排放目標分解到各用能單位,并通過能耗管理平臺匯總用能單位的能源消費數據,對各用能單位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將公司彌補碳配額缺口的成本適度轉嫁到未達標用能單位,以督促用能單位對節能減碳工作的重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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