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檢查井治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2)
主要編制人員: 唐建國 張杰 王家卓 高學瓏 孫躍平 朱軍 陸松柳 劉凡清 莊敏捷 李田 李習洪 衛東 徐慧緯 陳瑋 高偉 葉茂 周超 陳燦 宋小偉 楊后軍 魏鋒 李浩 吳思全 江建權 吳堅慧 郁片紅 王詩烽 周傳庭 陳嫣 謝勝 胡龍 李通 賈超 尹磊 朱瓏瓏 紀莎莎 潘賽 蔡晙雯 周佚芳 范錦 張嶄華 高瓊 主要審查專家: 張杰 張悅 楊向平 張辰 李藝 曹燕進 何伶俊 牛璋彬 許光明 張劍 趙冬泉 王增義 謝小青 目錄 1總則 2排水口調查與治理 3排水管道及檢查井檢測與評估 4排水管道及檢查井修復與治理 5截污調蓄與就地處理 6排水管道、檢查井及排水口維護管理主要術語引用標準名錄 附錄 A排水口前期調查記錄表 附錄B排水口現狀調查成果表 附錄C結構性缺陷修復指數計算 附錄D功能性缺陷維護指數計算 附錄E雨污混接程度計算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按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指導各地準確把握當前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的核心和關鍵問題,科學有效實施“控源截污”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相關措施,特編制本技術指南。 1.2適用范圍 本技術指南適用于城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主要指導和規范“控源截污”措施涉及的城市市政各類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檢查井治理等工作。 1.3基本原則 控源為本,截污優先。以控制污染物進入水體為根本出發點,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處理效率;強化混接污水截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達標處理。 科學診斷,重在修復。在科學調查和診斷現有排水系統的基礎上,合理制定排水口、管道及檢查井治理方案,優先將工作重點放在排水口治理,消除污水直排,最大限度杜絕排水口“常流水”及倒灌。 建管并重,強化維護。在加大排水設施建設力度的同時,強化排水口、排水管道、檢查井的運行維護,嚴格控制排水管道、泵站的運行水位,提升運行效率;鼓勵通過招投標擇優選擇專業單位實施檢測、修復和維護,探索按效付費的模式。 綜合施治,協同推進。在做好控源截污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排水管道進入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促使排水系統質量提升,消除外來水入滲、污水外滲和雨污混接;加強與海綿城市建設結合,從源頭管控雨水徑流,有效減少溢流污染;因地制宜推進水系生態修復,有效提升水體自凈能力。 1.4治理目標 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減雨天溢流。旱天,確保各類排水口無污水排放;雨天,有效降低排水口溢流。各地應結合當地雨型、雨量、受納水體情況和“海綿城市”建設,具體制定溢流控制標準,原則上治理后的溢流頻次應降低50%以上。 提升污水處理效益,減少污水外滲。排水管道敷設在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地區,城市污水處理廠旱天進水化學需氧量(CODCr)濃度不低于260mg/L,或在現有水質濃度基礎上每年提高20%;排水管道敷設在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地區,污水處理廠年均進水CODCr不應低于350mg/L。有效降低污水外滲量,減輕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影響。 降低系統運行水位,恢復截流倍數。污水管道運行水位不高于設計充滿度,最大充滿度不超過0.9。雨水、合流制提升泵站運行水位原則上不高于進水管管頂。無截流干管的合流制系統應增加截流干管,其截流倍數應滿足《室外排水設計規范》要求;有截流系統的合流制,恢復原設計的截流倍數。雨水管道不得作為合流管道或者污水管道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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