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山東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見(4)
附件 全省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面整治、重點突破、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負責、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以點帶面與連片推進相結合,通過提高煤炭質量、完善清潔煤炭配送體系、淘汰落后燃煤工藝、推廣新型燃煤設施等措施,全面開展城市核心區、城鄉結合部和小城鎮、農村地區等散煤治理,減少煤炭散燒直排,全省用三年左右時間打一場攻堅戰,實現空氣質量明顯好轉,促進生態山東和美麗山東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加快現有燃煤集中供熱機組(鍋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大集中供熱熱源和供熱管網建設進度。到2017年,全省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0%以上,所有市、縣(市、區)城區及工業園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對集中供熱暫時難以覆蓋的建成區內分散燃煤鍋爐,積極推進煤改氣、煤改電或更換為新型高效節能環保鍋爐。到2018年,全省單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燃氣鍋爐排放標準限值;以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大力推行農村地區小型燃煤鍋爐(爐具)環保改造;設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二)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逐步將禁燃區范圍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到2017 年,設區城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80%以上;其中省會城市群7個設區城市的建成區全部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到2016年底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嚴禁燃燒散煤;到2017年底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嚴禁燃燒高污染燃料。 (三)引導鼓勵城鄉結合部和小城鎮居民生活、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逐步燃用潔凈型煤,優先使用煤氣、電、沼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到2017年,城鄉結合部和小城鎮范圍禁止銷售散煤。 (四)積極引導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逐步減少使用散煤。鼓勵使用低硫低灰并添加固硫劑的潔凈型煤;加大節能環保爐具推廣使用,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到2020年,農村地區禁止銷售質量達不到標準的劣質散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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