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業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3)
(四)主要目標 至2020年,全省工業廢水、廢氣排放量持續下降,行業水平明顯提升,排污強度進一步降低,工業區域環境質量顯著改善,消除局部地區突出的環境問題,建立健全工業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環境質量方面:全省所有工業園區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寧波鎮海、嘉興港區、上虞杭州灣工業園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臺州臨海醫化園區、麗水經濟開發區等工業園區VOCs主要特征因子濃度持續下降。 ——行業治污水平方面: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業、集聚一批小散企業、消減一批危重企業”的新“三個一批”思路,繼續深化提升鉛蓄電池、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六大重點行業,排污強度(廢水排放量/生產總值)在2015年基礎上再下降10%,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行業入園率提升至90%;專項整治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砂洗、氮肥、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等6項涉水行業,排污強度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20%以上;全面完成化工、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塑料制品、印刷包裝、化纖、木業、制鞋、電子信息等10個VOCs污染重點行業及鋼鐵、水泥、玻璃、工業鍋爐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治理。 ——污染物削減方面: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兩項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下降8%、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兩項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礎上均下降15%以上,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礎上下降12%以上,環杭州灣和太湖流域的總氮排放量持續減少;重點縣(市、區)、重點園區污染物排放下降比例在以上要求的基礎上再提高20%。 ——環境監管方面:建立全省工業污染源清單,篩選重點污染源名錄,實現刷卡排污全覆蓋。逐步完善VOCs等污染因子的監測、監控、預警和應急體系,20個省級重點園區建成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18個省級重點縣(市、區)建成主要污染因子預警體系,加快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等改革舉措,工業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 ——風險管控方面:通過消減一批危重企業,搬遷一批高污染高風險企業,進一步優化產業聚集,有效防控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信訪發生率顯著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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