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垃圾處理管理規定》(滬府令57號) 2018.1.1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垃圾處理管理規定 (2017年9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號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進源頭減量減排和資源化利用,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和含義)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減量減排、循環利用,收集、運輸、中轉、分揀、消納等處置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建筑垃圾包括建設工程垃圾和裝修垃圾。建設工程垃圾是指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或者拆除等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廢棄物。裝修垃圾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無需實施施工許可管理的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處理原則) 建筑垃圾處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理責任”的原則。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建筑垃圾處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區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的具體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廢棄混凝土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市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有關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本市發展改革、交通、公安、規劃國土、經濟信息化、海事、水務、物價、質量技監、環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屬地管理) 區人民政府是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加強對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管理工作的領導。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區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所轄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理的源頭管理以及協同配合工作。 建筑垃圾處理管理工作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 第六條(分類處理) 建筑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分類處理: (一)工程渣土,進入消納場所進行消納; (二)泥漿,進入泥漿預處理設施進行預處理后,進入消納場所進行消納; (三)裝修垃圾和拆除工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經分揀后進入消納場所和資源化利用設施進行消納、利用; (四)建筑廢棄混凝土,進入資源化利用設施進行利用。 第七條(信息系統建設)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城管執法部門,建立建筑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各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將與建筑垃圾處理管理有關的信息納入信息系統。 第八條(信用管理) 相關單位違反本規定的,市綠化市容、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將相關失信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第九條(行業自律) 本市建設、施工、市容環衛等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自律規范,督促本協會的會員單位加強建筑垃圾處理活動的管理;對違反自律規范的會員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自律懲戒措施。 第二章 源頭減量與資源循環利用 第十條(源頭減量減排) 本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房、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促進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 本市鼓勵通過完善建設規劃標高、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方式,以及施工單位采取道路廢棄瀝青混合料再生、泥漿干化、泥沙分離等施工工藝,減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采用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源頭減量減排措施的,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劃、環保等方面的規定。 第十一條(資源化利用產品強制使用) 本市實施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強制使用制度,明確產品使用的范圍、比例和質量等方面的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無強制使用要求的,鼓勵優先予以使用。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應用標準,對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實行備案管理,并建立產品目錄。 第十二條(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要求)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招標文件、承發包合同和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減排的具體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相關使用要求。 監理單位應當將前款規定的相關要求和措施納入監理范圍。 第十三條(科研與技術合作) 本市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等單位開展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合作,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第十四條(政策扶持) 市發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政策,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使用和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等予以扶持。 第十五條(建筑廢棄混凝土回收利用) 建筑廢棄混凝土應當由相關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回收利用。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
相關文章
-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規劃解讀【附規劃全文2019-10-22
- 浙江: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規程2019-11-11
- 山東:濟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2019-12-09
-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12-09
- 上海可回收物補貼2023-12-26
- 上海可回收物廢物流處理處置圖2023-12-26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