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水利發展“十三五”規劃【全文】(6)
第六章 投資規模及實施效果 第一節 投資規模 根據水利發展“十三五”目標和主要建設任務,在總結“十二五”規劃完成情況及投入結構分析的基礎上,按照突出重點、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分析中央、市級、區縣(自治縣)和項目法人的財力和投入可能性,在確保“十二五”續建項目建設投資需求的前提下,結合“十三五”規劃擬建重點項目篩選情況,按不同工程類別投資及其可能來源測算“十三五”時期水利投資規模。“十三五”期間規劃完成投資1200億元。 第二節 實施效果 規劃實施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更加完善,將顯著提高區域水資源調配能力,增加水資源供給,增強防洪抗旱減災能力,提高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程度,提升生態文明程度,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提供更加優質均衡的水利公共服務,可更好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 水資源供水保障能力將顯著增強。規劃的水源工程、城市供水、農村供水、農田灌溉等工程項目實施后,城鄉供水能力顯著提高,供水水平大幅提升。新(續)建完成的大中小型水庫、引提水等水源工程將增加年供水量15億立方米以上,可滿足約600萬城鄉居民、150萬畝農田有效灌溉面積的供水需求;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將覆蓋約1500萬人,全面改善和提升農村居民供水水平;城市及工業園區供水工程實施可增加城鎮供水能力260萬噸/天,可保障近500萬城市(鎮)居民供水安全;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等工程實施將新增節水工程灌溉面積200萬畝以上,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60萬畝,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50以上,灌溉水平得到較大提高。 防洪保安能力將得到顯著提升。規劃的長江干流及重點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澇區等防洪減災治理項目、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項目等實施后,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將進一步完善,防洪薄弱環節得到緩解,抗洪減災能力顯著增強,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水利支撐更加堅實。防洪工程建設可使主城區城市河段防洪能力提高到50―100年一遇,其他區縣(自治縣)城市河段防洪能力提高到20―50年一遇;90%以上的鄉鎮政府所在河段防洪標準提高到10―20年一遇,保障近300個鄉(場)鎮防洪安全;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可明顯降低下游地區的防洪風險;規劃建成的大中小型水庫工程可提高當地水資源調控能力,進一步完善防洪減災體系。 水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將顯著呈現。規劃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水資源保護、農村中小水電建設等生態文明工程實施后,林草植被覆蓋率將明顯提升,河庫水質將明顯好轉,水生態功能將得到極大改善。封禁治理、坡耕地治理、石漠化整治、清潔小流域綜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項目的實施,將極大程度保護生態,每年可有效減少土壤侵蝕量1000萬噸,降低山洪、泥石流發生的機率;水源地保護、水生態修復等項目實施將進一步改善河庫水質,保障供水安全,改善生態環境;農村中小水電工程項目建設將新增水電裝機容量30萬千瓦,減少森林砍伐,保護林木植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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